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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在中央政府2015年10月例行发布会上发出提问:政府领导称,从国有企业退出SCIC资金并非因为财政困难,但又申请将4万亿越盾补充至2015-2016年中央预算中,而国会却要求制定此部分资金的使用计划。请问,政府有何观点?迄今已有具体的资金使用计划了吗?社会舆论和各家企业对撤资路线图持有什么态度,卖给谁、卖什么价格才能获取最好的经济效益?
政府发言人就记者的上述提问作出回答时表示:从国有企业退出资金是按企业重组的主张执行,且有具体的线路图。
政府已就出售国家在无需绝对控股的国有企业的股份所取得的款项使用意图向国会进行报告,即用于落实新农村建设国家行动计划、投资兴建医院、为ODA项目安排自筹资金、胡志明市防淹计划等。
撤资方式按规定执行。撤资线路图按政府总理所给出的指导意见执行。
国有资金投资经营总公司(SCIC)针对不同企业制定具体的撤资计划、撤资线路图、撤资方式,在实行前向政府总理汇报,以获取最好的经济效益。
资深投资商均可按市场价购买上述企业的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