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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会以多数票赞成通过了2011-2020年减免农用地使用税的决议。该决议自201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年至少种一季水稻的农田,盐田,研究及试验区农用地等均可享受免征土地使用税的优惠。
以下对象可享受部分农用地免缴土地使用税的政策:政府将土地分给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户和个人,农业合作社社员、农场员、林场员承包土地从事农业生产,或者通过以土地入股方式入社的农户和个人。对贫困农户的农用地,全额免征土地使用税。
海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