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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份政府定期会议决议

11:00 | 2019/08/16

image

政府

 

文号:     /NQ-CP

 

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

独立 – 自由 – 幸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19年  月  日于河内

 

政府2019年7月份定期会议决议

_____________

政府

依据2015年6月19日颁布的政府组织法;

根据政府2016年10月1日颁布关于政府工作条例的138/2016/ND-CP号议定;

基于政府成员及政府总理于2019年8月1日召开的2019年7月份中央政府定期会议的讨论与结论, 

决议:

一、有关第01/NQ-CP号、第02/NQ-CP号等决议执行情况以及2019年7月份与前7个月经济社会情况

政府一致评估:2019年7月份与前7个月经济社会情况继续积极发展。整体经济保持稳定;通膨得到抑制;7个月平均消费者物价指数(CPI)上涨2.61%;是最近3年来最低涨幅的一年。外汇市场、信贷、汇率、基本存款利率等保持稳定态势。整体经济的各大平衡得到保障。国家预算收入达到预算目标额的63.2%,增长11.9%。出口金额逾1.450亿美元,增长7.5%;其中国内企业增长12.2%,高于外资企业的5.6%;贸易顺差额为18亿美元。到位外资资金约106亿美元,增长7.1%;外国投资者的股份购买与出资总额增长77.8%。工业产值增长9.4%,其中加工制造业增长10.7%。农业生产虽面对许多困难,惟仍有积极转变;其中水产业继续维持较为良好的增长,较同期增长5.6%。货品零售总额与消费服务业收入增长11.6%。来越国际旅客人数增长7.9%;一些旅游景点被选为亚洲与全球首等的旅游据点。投资经营环境继续得到改善;2019年越南永续发展指数提升3级,在162个国家与地区中居第54位,在东盟地区居第二位;全球创新指数(GII)提升3级,在129个国家与地区中居第42位,在东盟地区居第三位采购管理人指数(PMI)继续维持长增,属东南亚首等国家团队中。全国现有7万9,300家新登记成立的企业家数,增长4.6%,注册资金方面增长29.6%;恢复营运生产的企业家数增长29.9%。荣军-烈士72周年庆祝活动(1947年7月27日-2019年7月27日)得到各级、各产业周到举办,并得到整个政治体系、社群响应,切实知恩与赞扬各英雄、荣军、及其家庭、对革命有功者的功劳,显示饮水思源、民族回归等传统道理。社会福祉、就业提供、减贫、卫生、教育、环保、资通讯等都得到关切并取得好成果。国防、安全、社会秩序得到保障。对外工作得到重视。

除了已取得的结果之外,我国经济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并面对种种风险和挑战。全球经济贸易与投资增长趋于衰退,特别是大国,美中贸易磨擦演变复杂,地政治风险、气候变迁以及疫病演变难以预测。通膨 仍潜在上涨危机;工业生产较同期增长缓慢;农业生产仍有许多困难,一些主要出口农产品的价格下降,非洲猪瘟疫病造成许多损失,天气干热,导致许多地方的旱灾,九龙江流域河岸土石流情况演变复杂,公共投资拨款仍低,特别是ODA贷款与政府债券资金;国营企业民营化、政府资金撤资缓慢;走私、贸易诈欺以及原产地诈欺等行为仍多。一些议题导致社会舆论关切,如:严重交通事故增加,登革热疫情快速增加,多层次虚拟货币投资、毒品弊端、在线赌博等。

政府要求各部委、地方政府继续彻底严格执行宏观经济调控性定向,抑制通膨,促进增长;争取时机与顺利条件,快速克服存在问题、弱点以及越过困难,挑战,决心奋斗完成2019年计划的各项目标与指针,其中GDP增长6.8%,通膨率4%以下。每一位部长、机关首长、各省、中央直辖市人委会主席加强指导,同步有效落实党中央、国会及政府等各项决议,特别是2019年1月1日第01/NQ-CP号与第 02/NQ-CP号决议、政府各项定期会议的决议以及2019年4月1日第09/CT-TTg号指示以及政府总理的指示;经常监督、分析、评估国际与国内情况,善于弹性应付,不让被动及意外情况出现;其中着重于有效、强烈执行下列内容:

——各部委着重于重新检查,有措施来解决困难,加速经济重组的各项任务落实进度,其中着重于三项核心项目重组:公共投资、国营企业与信贷机构;及时解决困难、障碍,主动向政府、总理提出措施来克服法规、政策等重迭情况,缺乏一致性,不明确;建立法律走廊,提供条件来在第4次工业革命期间进行创新以及数字经济、分享经济、电子支付、虚拟货币等新经营模式等开发;依政府总理2018年7月13日第20/CT-TTg号有关加强专业检查以及简化、减少经营条件来继续改善并建立透明、平等的经营投资环境的指示重新检查,解除经营投资条件障碍。

——越南央行继续有弹性调控货币政策,同步配合其他整体经济政策,保证依目标抑制通膨和信贷适当增长速度,同时控制信贷质量,满足经济发展的资本需求,趋于符合实际条件,增加国家外汇储备;继续强烈执行信贷机构重组结合呆账处理,特别是体质不佳的信贷机构;在执行当中密切配合各相关部委、地方政府保证银行体系安全性;加强推动非现金支付,特别是透过银行之公共服务费用;为洗钱防范指导委员会落实亚太地区各国有关对越南防制洗钱(APG)的多边评估等内容做参谋;密切配合各相关部委做好内容准备工作,以利供给APG多边评估工作团的参考数据。

各部委快速依时落实依政府总理2019年4月30日第474/QD-TTg号决定附上的有关2019年至2020年阶段防范洗钱恐布分子赞助等国家行动计划所分工的内容;向越南中央银行提供仍缺的信息、数据、数据来证明防范洗钱、恐怖分子赞助等工作的效益性,以利完备越南的报告,向APG多边评估团说明与提供。

——财政部作好2019年国家预算收入工作,努力超额完成预算收入;依规定节省与严格管理国家预算;快速完善国家预算收入侵蚀与税基扩大计划;辅导执行货品销售与服务提供的电子发票的议定;有效落实国家一门试、东盟一门式服务等机制,以利提供贸易便捷化;配合工商部与各地方政府加强防走私、贸易诈欺与仿冒品销售;研议并建立法律基础来解除民营化的国营企业子公司所有的国有房地重整与处理过程中所面对的障碍;拟定2019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评估报告草案、2020年国家预算方案,并于2019年8月内呈送政府;有效执行有关促进证券市场发展的措施,加强证券市场上的间接外商投资资金;鼓励开发与严格管理企业债券市场。

——计划投资部重新检查2019年增长驱动力,及时提出适合的措施来保证增长目标;并向总理报告2019年剩下的公共投资资金拨款方案;汇整各部委与地方政府的建议方案,进行计划调整手续,自慢型拨款案件转为有增资需求的案件或是已有部分完成的案件,以利加速执行与拨款进度;主持、配合财政部提出加速2019年公共投资资金拨款进度的措施建议方案;快速辅导2019年公共投资法;拟定2021—2025年中期公共投资计划;着重于拟定国会常务委员会有关说明规划法若干条文内容的决议草案,并呈递国会常务委员会研议及颁布(于第36次会议),以利尽早解除该法执行当中所面对的困难;督促、辅导及解除各部委、地方政府在执行该法中面对的障碍,加速建立2021—2030年国家级、省级规划进度;主持、配合财政部与相关部委拟定2019年经济社会情况报告草案、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方向,并于2019年8月呈总理;呈送总理有关促进重点经济区的增长指示草案;有措施来选择吸引外资,克服挂名投资现象。

——工商部积极采取扩大正式出口市场的措施,防止本国市场倾销行为;加强检查监控,严格处理逃避贸易救济措施的行为,特别是货品原产地诈欺行为;快速执行各项促进电子商业发展的措施,配合越南央行落实适合的电子支付方式应用程序;配合政府办公厅完善竞争法施行细则草案并呈政府研议颁布;依权责及时解除困难、障碍并报告权责单位加速各项重点案件、工程与能源案件等完成及投入运作等进度,;主持、配合外交部展开呼吁欧盟与欧盟成员国早日批准各项协议的计划;研究提出重点电力案件的特殊机制等建议,以利解除有关电力资源以及传输电力网络的投资案件;有优先措施将太阳能与风电融入国家电力网络;快速拟定第8号电力规划,并报告政府总理。

——农业与农村发展部继续配合各地方政府强烈有效执行各项非洲猪瘟控制措施;主动执行各项防范林火灾措施;加强水利、防天灾工作;执行各项防旱灾、咸水侵蚀等措施来保障生产;研议提出各项稻米收购方案来保障社会福祉以及稻米价格改善;协助各地政府加强畜牧业重整,多样化养畜的动物种类,开发大型的家畜、家禽以及水产养殖等,以利补充、保证食品供应资源,供给国内与出口等需求。

——文化、体育及旅游部加强旅游广宣活动,采取依地区安排国际游客措施,管理旅游景点、旅游路线等质量,提高效益与附加值,保证可持续发展;采取措施管理零费用的旅游模式,防止漏税行为;作好2020年奥运会筛选比赛与2021年东南亚运会等准备工作。

——劳动社会与荣军部快速完善对革命有功者待遇法令修正草案,并于2019年12月呈送国会常务委员会;协助地方政府有处理方案来现实化至2019年底所有对革命有功者脱离贫户状况;有效落实对革命有功者的协助政策;着重于检查新农村与可持续减贫的国家目标计划;配合计划投资部研究、建立越南劳工技能升级提案。

——卫生部加强进行各项疫病防范措施,特别是防范登革热疫情;加强执行越南健康计划;加强落实医疗机构的自主机制,结合监控、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并同时巩固、加强基础医疗结合民众健康照顾。

——内务部配合政府办公厅继续争取、完善有关省级、县级人委会专业机构组织架构规定的议定草案,以利呈政府研议颁布;继续严格与科学地安排县级行政单位。

资源与环境部提高自然灾害预警工作质量,加强环保监督,严厉处理环保违法行为。减少产生和丢弃塑料垃圾,倡导使用绿色环保物品。检查土地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实行中遇到的瓶颈并提出解决措施,加快投资项目进度。

交通部指导加快南北高速公路项目进度;采取措施,解决困难,加快中良 –美顺高速建设;配合计划与投资部按照政府总理935/TTg-CN号文件指导意见,对龙城国际机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审阅,尽早向政府总理汇报工作。配合公安部加强交通安全保障工作。

政府监察总署对政府总理关于整顿企业营业活动监查工作的20/CT-TTg号批示的落实进行监督。做好监察后续工作和检查结果公开。加强反腐反贪。

地方政府领导要与人民群众进行直接对话,主动解决引人民群众不满的问题,成为社会舆论的热点问题。

国防部密切关注国家安全形势变化,在任何情况下主动应对突发问题,坚决维护国家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配合央行、司法部制定禁止大规模毁灭性武器的议定草案,并向政府总理报告。

公安部跟踪形势,确保国家重大政治活动却对安全;击败敌对势力对我国进行的参透破坏活动;严厉打击罪犯,加强交通安全保障工作。严厉查处严厉打击洗钱与恐怖融资犯罪;配合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调查、起诉审理洗钱与恐怖融资犯罪。

外交部做好党和国家高层领导人对外活动准备工作,加强对外宣传,配合工商部与欧盟协商沟通,促进越南-欧盟自由贸易协定早日获得批准。

通讯与传媒部提请政府总理颁布关于推动越南科技企业发展的批示,制定关于数码数据分享与管理议定草案和国家数码转型方案并提请政府颁行。配合越南央行加快试点展开手机电子结算。做好网络安全保障工作,要求新闻机构及时、正确报道,引导社会舆论,反对敌对势力的反动宣传。配合有关部门、机构提高宣传工作质量。

各部门落实好政府总理关于制定2021 -2025年间中期公共投资计划的20/CT-TTg号批示和关于制定2021-2015年间财政收支计划的17/CT-TTg号批示;关于制定2020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草案的16/CT-TTg号批示。积极参与2021-2030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10年战略草案和2021-2025年工作计划制定工作。按照规划法规定,制定2021-2030年国家及规划、地区规划。

 

二,关于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直属企业投资活动所遇到的瓶颈

计划与投资部配合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及有关部门尽快制定政府关于解决国有企业投资活动遇到的瓶颈的决议,在8月25日前向政府总理汇报工作进展。

三,关于少数民族地区和山区经济社会发展投资总体方案

政府对民族委员会提交的关于少数民族地区和山区经济社会发展投资总体方案表示赞同。

民族委员会配合政府办公厅及有关部门听取政府成员的意见,制定《总体方案》草案,并称之为《少数民族地区和山区经济社会发展投资总体方案》,实施范围是少数民族地区和山区;将相关政策整合为2021年开启的国家目标计划。民族委员会主任、部长向政府总理报告,受政府总理委托向国会和国会常务委员会报告。

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关于从事民族事务的公共事业单位组织机构调整的方案。

内务部配合有关部门受理关于民族委员会负责数民族居民安置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审视特别贫困地区经济社会扶持政策;

四,政府总理特设工作组监督工作报告

落实工作任务方面

各部门,地方积极落实政府和政府总理提出的工作任务,包括各项工作计划以及关于完善体制,推动增长,扶持企业等方面的工作。对于难度加大、复杂的任务,需主动向上级机构请示,确保按期完成任务,避免推迟。

关于法律法令建设及细则文件颁行

各部门部长亲自指导法律建设工作,特别是制定工作计划中各项法律草案和细则文件;加强工作纪律,在2019年8月内尽快制定和颁行已生效的法律法令实施细则文件。主动制定2020年1月1日生效的法律的61项实施细则文件。

司法部、政府办公厅继续督促落实2019年和2020年法律法令建设工作计划;根据职责制定和颁行实施细则文件;当好政府和政府总理参谋助手,加快法律法令及细则文件草案制定工作。

关于工作组监督工作效果

工作组继续督促各部门落实政府和政府总理交予的工作任务,注重监督法律建设和细则文件制定工作。

关于电子政务建设方面,电子政务建设指导委员,各部门、地方电子政务机构落实好电子政府建设国家委员会2019年下半年工作计划和政府总理在7月23日召开的电子政府建设国家委员会会议上发表的指导意见。各部门检查评估公共服务质量,并向政府总理汇报。各地方切实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智能城市建设,为企业和人民服务,确保网络安全,避免投资过于分散,没有重点。

五,修改政府关于评估财政预算结构调整及各部门、地方公共债务结构调整实施情况的51/NQ-CP号决议。

政府同意修改51/NQ-CP号决议第三章第三条,颁行政府落实政治局07-NQ/TW号决议的行动计划:各部部长、政府直属机构领导、各省省长、直辖市市长落实好51/NQ-CP号决议各项任务、目标。对财政预算结果调整和公共债务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并将总结结果提交财政部和计划与投资部以作为每年财政工作报告,按照国家财政法和公共投资法提交上级机构审议。

六,有关试点实施岘港市发展政策的法律文件的制定方案

政府同意制定国会关于岘港市2030年发展(2045年愿景)决议草案,将该草案列入2019年法律建设计划。

计划与投资部配合岘港市政府、司法部、财政部、内务部、交通部及有关部门完成有关制定决议草案的档案,发至司法部。

司法部受政府总理委托向国会和国会常务委员会报告有关岘港市2030年发展(2045年愿景)决议草案列入2019年法律建设计划。

七,制定事业单位改为股份公司的议定

政府对财政部提出将事业单位改为股份公司的议定的各项政策表示赞同。

财政部配合有关部门制定该议定草案,并于2019年12月提交政府颁行,以代替政府总理2015年6月下发的22/2015/QĐ-TTg号决定。

计划与投资部对公共事业单位改为股份制企业的行业、国家持股比例等问题作出规定。

八,国会关于处理缴税人已无能力缴纳的欠缴税款的决议

政府对财政部提交国会常务委员会的决议草案内容表示赞同

财政部配合司法部完成相关档案,发于司法部受理。

司法部部长受政府总理委托向国会报告将处理缴税人已无能力缴纳的欠缴税款的决议草案列入2019年法律建设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