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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中央政府定期会议决议

09:34 | 2015/02/20

政府

编号:04/NQ-CP

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

独立—自由—幸福

2015年2月 4日于河内

2015年1月中央政府定期会议决议

政府

根据2001年12月25日颁布的政府组织法;

根据政府2012年2月16日颁布关于政府工作条例的08/2012/NĐ-CP号议定;

基于政府成员在2015年1月 30日中央政府定期会议上的讨论及政府总理的结论,

决议

一、   政府2015年1月国民经济社会情况; 政府2015年1月3日颁布有关2015年中央财政预算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实施指导、协调主要任务措施的第01/NQ-CP号决议的执行情况

政府统一认为:年初,各部门、地方政府贯彻落实党、国会及政府的决议;及时展开交付2015年中央财政预算计划工作。在各级、各部门、企业界及人民的积极主动之下,1月国民经济情况好转。宏观经济更加稳定。通胀得到控制,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下降;外汇市场稳定。农业与工业生产稳定发展。服务业保持较好增长势头。外国直接投资(FDI)、官方开发援助(ODA)及优惠贷款实际到位情况良好。出口保持增长态势。市场信心有所改善。社会民生和社会福利得到保障落实。大力关注文化、信息技术、医疗卫生、教育领域。行政改革进一步深化,监查、信访、涉诉及反贪反腐工作得到重视。国防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得到维护。外交工作进一步得到加强。

然而,若干部门及地方政府颁布展开政府2015年1月3日出台的第01/NQ-CP号决议的计划尚未及时。需解体、破产的中小企业数量多。部分居民群众生活仍困难。贸易欺诈、贩卖走私商品、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复杂演变。气候、疾病潜在风险;世界经济情况错综复杂会对越南经济产生影响。

政府要求各部门、机关和地方政府努力、下决心实现国会所通过的各项目标,力争2015年GDP增速达6.2%,并将通胀率控制在5%以下;同时为安全、节俭、温暖、快乐地迎接2015乙未年新春做好准备,其中着力落实以下主要任务:

——各部门、机关和地方政府立即颁布具体展开政府2015年1月3日出台的第01/NQ-CP号决议的计划。进一步大力落实排忧解难举措,推进生产经营发展,为2015年大力转变创造条件,尤其是行政手续改革,改善经营环境。坚决实施政府总理2013年6月19日出台有关展开实施2013-2015年3年提案和所获批的行业领域结构调整若干任务的第11/CT-TTg号指示及经济结构调整总体方案。

——越南央行年初采取措施推进信贷增长,为生产经营服务,并与管理及提高信贷质量相结合。加强对信用机构运营的管理,有效实施处理不良贷款措施,力争至2015年年底坏账率降到3%以下。按照市场原则,坚决推进信用机构重组。确保具备供应经济体的现金需求,尤其是春节期间。

——    计划投资部主持、配合各部门、机关和地方政府集中促进投资;积极实施鼓励、吸引投资,筹集社会资源措施。配合财政部加快中央财政、政府债倦资金支出进度,补充筹集应对资金,按照计划展开落实ODA项目、计划。就各部门、机关和地方政府实施政府于2015年1月3日在2015年2月政府定期会议出台的第01/NQ-CP号决议的颁布计划情况做综合报告。

——财政部在世界石油价格继续下跌的情况下,确保中央财政收支平衡,尤其是2015年中央财政收入计划;有效管理、节俭中央财政支出。加强对大宗商品及生活消费服务价格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的监查。主持、配合各部门、机关和地方政府加快中央财政及政府债倦资金支出进度;建议自2015年抽出国有企业股份化的资金为新农村建设计划补充经费。实施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采用风险管理机制,保证对税务较高风险对象进行税务检查,为好好执行税务法的纳税者提供有利条件,加快解决退税档案,同时公开解决退税档案及有关税务诉讼的档案。发挥打击走私、贸易欺诈及伪造商品的国家389指委会常务机关作用,为从事打击走私、贸易欺诈工作职能力量提供作业工具、经费以及奖励机制;发动全民参加打击走私运动;同时提高打击走私的国家管理责任。主持、配合工商部及有关部门撰写、递交政府总理颁布打击走私、贸易欺诈工作的指示。主持、配合司法部及有关部门立即制定修改、补充国会常务委员会2011年7月14日颁布有关环保关税表的第1269/2011/UBTVQH12号决议的决议草案以调整对石油的环保关税税率,受政府总理的委托递交国会常务委员会。

——工商部指导确保商品供求平衡,尤其是服务春节期间的大宗商品,避免囤积居奇发生;配合职能机构加强对市场检查管理,严格处理贩卖、生产、运输走私假冒伪劣商品,违反食品卫生安全行为。协调原油开采计划,建议政府总理在世界原油价格下跌的背景下决定储备原油,同时合理调整国内石油零售价格,有助于降低生产成本,刺激国内生产和销售,确保国家、企业及消费者之间的利益;加强预防跨境石油走私工作。提出调整电价符合于实际条件的方案,同时提高电力产量,汇报政府总理审批。主持、配合有关部门提供有关实施所签署自由贸易协定的路线图的通信;提出具体措施、方案以发挥优势、开发利益以及克服国内不足之处。

——交通运输部指导采取措施安排交通工具,为春节期间人民群众往来需求服务。主持、配合财政部研究、协调管理运价,确保运输经营单位和服务使用者的利益。主持、配合公安部、司法部核查,提出办法对超载货车、自造车等流通时不安全的违法运输工具处理;处理无使用年限车辆以保障交通安全秩序。

——各省、直辖市人委会指导本地方职能机构经常检查运输工具的载重、运输经营条件、运价。加强对各交通工程质量的监查、管理。

——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大力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以挖掘农业潜力优势及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指导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尤其是粮食、食品、蔬菜,确保资源供应,满足人民群众春节期间消费需求。主动应对天气变化的方案,加强对作物、家畜疫病的预防,阻止跨境家畜、家禽走私状况。

——劳动荣军社会部主持、配合中央各部门、团体及地方政府在乙未年元旦节期间实施好对革命立功者、贫困者及其他享受政策待遇对象的社会民生政策;及时和对准对象提供大米补贴。

——卫生部部署给人民群众看病治病,关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加强卫生预防工作;主动采取措施预防人类各种疾病;特别是在元旦节期间,加强对加工、生产及经营基地检查食品卫生安全。

——文化、体育暨旅游部及各地方政府指导大力举行文化、体育活动;提高春节期间服务人民群众的艺术活动质量;展开计划促进旅游发展,发挥文化遗产价值、潜力;加强对春天的节日活动的管理,保障文明,符合于越南的传统习俗;阻止及严格处理在举行节日的地点及各旅游点的消极行为。

教育部确定2015年高考组织方案,确保考试质量和顺利进行;研究今后高考改革方案;配合外交部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海外侨胞越南语教学质量。

公安部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严厉打击犯罪活动,加强对非法走私和商业欺诈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做好各大城市火灾防范和消防工作,指导地方交警机构做好交通安全管理,增派警力加强春节期间道路巡逻,对违规违章行为予以严厉处罚。

国防部配合外交部和公安部密切跟踪国家主权和海洋权益维权形势,特别在越南共产党成立85周年以及春节期间要及时应对突发情况,国防部指导边防及海警部队加强打击走私的力度。

通讯与传媒部听取越共中央十一届十中全会的指导意见,制定全国新闻宣传发展规划草案,在向政府党组汇报后,提请政治局审批颁布。指导新闻媒体机构准确传递党和政府的政策主张,积极宣传 庆党庆春活动,营造奋进氛围,激励全国人民同心同德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严厉整治假报刊、假新闻,维护新闻媒体的公信力。配合公安部维护网络安全;制定提高信息安全意识的宣传方案。

各部门、地方政府贯彻落实政府总理有关春节前后期间工作任务的36/CT-TTg号批示和2620/CĐ-TTg号指令;特别注意物价管理,保障民生,减少交通事故;维护国家领土主权和社会安全秩序。

二,边界居民消费商品交易中进出口免税政策。

为了满足边境居民消费和生产需求,政府同意继续实施边界居民消费商品交易中进出口免税政策。

政府指定财政部配合工商部及有关部门、地方研究修改边界居民消费商品交易中进出口免税政策的方案,注意减少每月免税数次,按时期和地区特征,适当调整边民交易商品的种类,确保其合宪性与符合越南有关边境贸易的国际承诺;严防利用减免税政策进行偷税的行为;对于非边民消费和生产所需要的商品要一律征税。制定有关边境贸易管理的254/2006/QĐ-TTg号决定的补充修改案,并提请政府总理审批。

三,对于不符合再提任党和政府机关单位及政治社会组织内职务岗位年龄条件的干部的规定(草案)。

内务部配合财政部、劳动荣军与社会部、司法部、政府办公厅及有关机构听取政府成员的意见,制定《规定》草案并在2015年2月10日前提请政府总理批准颁布,新规定应继续实行67/2010/NĐ-CP号议定内仍然适用于实际情况的政策制度;并补充符合政治局36-CT/TW号批示的规定。

四,关于2015 -2020年大学优秀毕业生及年轻科学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政策。

内务部配合司法部、政府办公厅及相关部门听取政府成员的意见,制定政府有关2015 -2020年引进和培养大学优秀毕业生及年轻科学人才的议定,其中要对政府职权范围内的人才引进政策作出规定,同时向政府汇报,并提请国会修改、补充相关法律。

五,关于河内市和胡志明市郡(区)级,县级(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试点工作。

政府赞同卫生部提出关于开展2015年河内市和胡志明市郡(区)级,县级(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试点工作的建议:

郡(区)级,县级(乡)食品安全专项监察工作人员具备对食品安全违规行为行政处罚的权力;配发专业工作服和享有专业监察员的待遇。

郡(区)级,县级(乡)食品安全专项监察工作经费来自地方预算支出,对于食品安全违规行为的罚款全部用于支付当地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费用。

卫生部配合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工商部、司法部、内务部和政府检察署及相关部门制定关于河内市和胡志明市郡(区)级,县级(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试点工作的决定(草案),并提请政府总理颁发。卫生部对试点工作进行总结并提出建议。

六,关于对正在监狱受刑的毒瘾者进行美沙酮维持戒毒治疗。

政府赞同关于对正在监狱受刑的毒瘾者进行美沙酮维持试点治疗的方案:

卫生部负责美沙酮维持供应,财政部提供经费。

卫生部基于试点工作结果,配合有关部门建议政府修改和补充有关使用戒毒药物对吸毒者进行替代治疗的96/2012/NĐ-CP 号议定。

八,会计法部分条款修改案

财政部配合司法部、政府办公厅及有关部门听取政府成员的意见,制定会计法部分条款修改案,并在将《修改案》提交国会审议前向政府总理请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