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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中央政府定期会议决议

09:25 | 2015/06/15

 

政府

编号:40/NQ-CP

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

独立自由幸福

2015年6月01日于河内

2015年5月中央政府定期会议决议

政府

根据2001年12月25日颁布的政府组织法;

根据政府2012年2月16日颁布关于政府工作条例的08/2012/NĐ-CP号议定;

基于政府成员在2015年5月27日举行的中央政府5月定期会议上的讨论及政府总理的结论,

决议

一、2015年5月份和前5个月越南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政府2015年1月3日出台关于实施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的主要措施和任务的01/NQ-CP号决议。

政府认为,2015年5月份和前5个月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呈积极态势。宏观经济继续稳定运行,通胀控制在低水平;信贷余额大幅增长;利率、汇率及黄金价格保持稳定;外汇储备增加。外贸出口持快速增长势头。工业生产,尤其是加工制造业保持增长态势。农业生产较为稳定。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和各国对越开发援助资金增长。社会民生和社会福利得到保障。旅游、科技、教育、医疗及就业机会得到重视。行政改革工作,尤其是行政手续改革,应用信息技术,为企业和居民提供有利条件等的工作进一步得到关心指导并取得积极成效。国防安全得到加强。政治社会稳定,社会治安秩序得到保障。全面展开国际经济一体化、对外活动。国家的诸多重大事件和节日得到隆重安全举行。

然而,我国经济仍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出口缓慢增长,贸易逆差扩大;赴越旅游的国际游客量下降,若干农产品在销售过程中遇到困难;实现企业重组及改善经营投资环境任务仍缓慢;交通事故、犯罪及社会腐败现象仍频繁发生;一部分群众生活仍困难。与此同时,世界经济情况潜在风险;地区安全和东海局势复杂演变。

为了实现2015年所提的任务目标,政府要求各部门、机关及地方政府继续坚决指导,有效实施党、国会及政府决议所提的任务措施,尤其是政府2015年1月3日出台有关2015中央财政预算及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实施指导协调若干任务措施的01/NQ-CP号决议,政府2015年3月12日出台关于2015-2016年改善经营环境和提高国家竞争力的主要措施的19/NQ-CP号决议。集中展开以下重点任务:

——各部门、机关及地方政府加快实施经济结构调整及各行业领域机构调整总体提案;部长、部级机关首长根据自己管理领域坚持指导国有企业股份化。主动实施配套措施解决企业所遇到的困难,协助企业发展,为提高经济体的竞争力注入动力。根据职能立即制定或颁发国会、国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法律法令执行详细规定文件。集中部署有效落实政府19/NQ-CP号决议,大力推进行政改革,特别是行政手续改革,集中检查,消除为难民众的行政手续;加强对公共事务进行监查;重视信息技术应用于解决行政手续。

——央行密切跟踪国际经济动向以协调货币政策,保持汇率及外汇市场稳定运行,有助于保持宏观经济稳定及协助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有效展开落实信贷计划,为企业融资提供便利,同时确保信贷质量安全。加强对银行运行监督检查,确保全系统安全运行以协助各信用机构重组及处理不良贷款;同时指导信用机构集中巩固,全面调整企业管理及财政以提高竞争力。

——计划投资部主持、配合各部门、机关及地方政府采取多方式筹集投资资金,加大公私合作模式(PPP)合作力度及不使用中央财政投资方式对经济社会发展投资。立即核查,及时简化手续程序以加快尤其是中央财政、政府债卷、ODA及优惠贷款等投资发展资金发放进度。

——财政部主持、配合各部门、机关及地方政府加强财政银行协调中的纪律,做好财政收入工作,加强财政支出规范化管理。加大公共债务管理,确保公共债务控制在允许范围。

——工商部积极开发,扩大商品出口市场,及时为生产经营定向提供市场信息,促进外贸出口;采取适当措施限制进口国内可生产的商品以刺激生产及销售国内商品。鼓励国内消费,开通运行各口岸以协助出口。加强宣传有关我国已将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及2015年年底形成东盟共同体所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农业与农村发展部配合各地方政府有效落实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提案,提高附加值,大力推进技术应用于生产、农产品加工,同时确定市场是推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核查规划、及时提供信息,宣传适合、具有高经济效率的农作物种植及牲畜饲养。提出鼓励企业以大规模对农业生产投资政策,推进农业与加工及在国内销售和出口产品的联结。研究革新举措以在农业生产形成新型合作社及合作社经济模式,符合于生产大量商品及融入国际的条件。立即展开建设新美溢洪道以克服宁顺省干旱现状。配合各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指导防范干旱,保护森林,防控森林火灾。

——卫生部集中部署预防保健基地主动防范夏季疾病。进一步采取措施缓解医院床位紧张;提高服务病人态度、医德及精神;大力应用高技术,提高治病、看病服务质量;配合教育培训部、劳动荣军社会部、农业与农村发展部、越南社会保险增加民众投入医疗保险比例,力争2015年75%民众参加医疗保险;其中,重视100%学生、大学生及接近贫困线家户参加医疗保险,50%中等收入家庭,100%住在岛县、岛乡居民参加医疗保险,同时,配合越南社会保险及有关地方、机关大力推进行政手续改革以为民众按家户参加医疗保险提供便利;请示总理部署每个省、中央直辖市实现医保全覆盖;对未遵守医疗保险法的各家企业进行严格处理。交付卫生部和财政部制定呈递政府对接近贫困线人群及低收入人群按家户投医保时的减免政策。

——劳动、荣军与社会部落实好民生民利保障政策,尤其是对贫困人群和少数民族同胞。对于农村劳动者,刚毕业的学生有效展开就业政策。

——教育培训部、各省市人委会加强配合部署、监督筹备工作,确保实现严肃、忠实国家高中毕业考试,为参考学生,尤其是在地方主持的考试基地的参考学生提供有利条件。

——交通运输部指导各职能机构配合有关各省市人委会加快推进征地拆迁安置工作,展开施工重点交通工程,确保质量进度。加强筹集资金,为非国有经济地区以合理投资方式对经济社会基础设施结构投资建设经营;同时完善政策机制并呈递职权机构批准交通基础设施工程开发权转让、出售、出租提案。指导越南各航空公司研究于2015年开通至潜力国际市场的直飞航线并提出可行性 措施以扶持航公公司。配合文化、体育暨旅游部大力发展越南与老挝、泰国及柬埔寨之间陆路旅游线。配合公安部与各部门、地方政府加强交通安全保障工作,加强车辆载重管控。主持、配合公安部、工商部、财政部提出扩大经过口岸、小径运输货物方式以加大越中两国边界贸易往来,同时采取防范走私、贸易欺诈措施。

——国防部、公安部及外交部主动密切配合抓住情形演变,同时争取国际社会的支持,制定斗争、反对方案,及时阻止所发生有关国防安全的情况,稳固维护祖国海岛神圣主权。

——外交部主持、配合工商部加快与中国谈判进度旨在根据第112/2014/NĐ-CP号议定规定打开口岸、小径为货物贸易往来发展营造空间。

——政府监察总署主持、配合国会属下机关、公安部及有关部门、机关及地方政府在第13届国会第9次会议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期间做好信访工作。配合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及有关机关检查、监督各地方彻底解决涉及土地、环境污染的复杂的诉讼案件。

        通讯与传媒部按照中央委员会和中央政治局有关至2025年全国新闻传播发展和管理规划的决定,与从事新闻出版工作主管机构展开重组工作,制定具体重组计划并向政府总理汇报工作。

        政府同意将原属通讯与传媒部的VTC数码技术电视 台编入越南广播电台。政府办公厅提请政府颁布决定。

        政府要求各部门、各地政府就2015年上半年工作进行总结,并提出下半年工作突出重点和创新措。

        二,关于投资商投入胡志明大道罗山–粹鸾路段建设项目和连接同奈-林同两省的20号公路修建项目时所产生的抵押资产。

        三,关于水产业发展政策的67/2014/NĐ-CP号决定实施情况报告。

        为了有效罗山有关水产业发展政策的67/2014/NĐ-CP号决定,政府允许:

        引用新材料制作或装修主发动机功率400CV的远洋捕渔后勤服务船的组织或个人可享有67/2014/NĐ-CP号议定的优惠政策。关于木船或新材料渔船设计费补助,沿海各省、直辖市批准设计方案。农业部配合财政部研究、并请示政府总理。

        延长铁皮或新材料渔船制造优惠贷款期限;财政部配合有关部门研究试点提供造船一次性补助的方案,并提请政府总理审批。

        允许渔船装修时采用旧发动机。科技部对船舶使用旧发动机提出规定,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做好监督工作。

         计划与投资部按照67/2014/NĐ-CP号决定的精神,从2016年起安排专项资金投入 2016 -2020年渔业基础设施建设。

        四,巴迪头顿省盖美-市淮(Cái Mép-Thị Vải) 深水港集装箱装卸服务费调控试点工作总结报告。

        政府同意申请国会常务委员会延长巴迪头顿省盖美-市淮(Cái Mép-Thị Vải)深水港集装箱装卸服务费调控试点方案实施期限。按照国会常务委员会389/UBTVQH13-TCNS号指导文件,试点工作将延长至2017年6月30日。政府总理委托财政部部长向国会常务委员会汇报工作。

        财政部配合交通部及有关机构对巴迪头顿省Cái Mép-Thị Vải深水港集装箱装卸服务费调控试点工作进行评估。必要时刻建议政府申请国会常务委员会将集装箱装卸服务纳入物价调控范围范围内。

        五,解决国企改革遇到的困难和瓶颈。

        为了解决国企改革遇到的困难和瓶颈,加快国企改革。政府允许在有关规定修改之前依照以下内容:

        允许未上市或未交交予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总公司的股份制企业部分退出国有资本。

        股份制企业按照以下原则退出一部分的国有资产:一,公开拍卖;二,国国有资本不需要控制或控股的国有企业,可部分退出;不必进行公开拍卖手续。

        公开拍卖一部分预售股份,剩下一部分(占预售股份70%以下)转让给保证在企业长期工作的劳动者。                                                                                        

        获批实行股份制改革 但未备首次公开募股条件的企业,以股份制方案规定价格的60%向劳动者或工会组织出售。

        从资产评估正式转为股份制企业期间的产品或建筑工程保修费用,股份制企业可按合同抽出并有股份制企业进行保修。

股份制企业在其他企业长期投资金额低于会计账本上所记载的金额,长期投资金额将以实际 价值来确定。

        股份制企业首次获得经营许可证后60工作日内务必做好申请经营许可的财务报告。税务机关检查税收结算情况,核查国有企业正式改建为股份制企业过程中的国有资产及财务问题。

        各部门、部级机构以及地方政府领导人选出国有经济集团、公司及从事保险、银行、等特殊领域的企业股份制改革咨询机构。

        财政部配合有关部门起草政府总理有关上述内容的决议,并在2015年6月内向政府总理请示。

六,为旅游业解决困难,扶持旅游业发展的措施

        关于扩大免签证范围

        政府赞同文化体育与旅游部提出的方案,按法律规定加大实施单方面免签证措施,以促旅游业发展。要求有关机构推进签证便利化,加强口岸签证和电子签证实施力度。

        公安部配合文化体育和旅游部、外交部等有关部门检查关于外国旅客通行证入境以及持护照陆地入境的管理规定,按照外国人出入境和居留法,对相关规定进行调整或补充。

         关于成立旅游业扶持基金

        政府同意成立旅游业扶持基金,为促进旅游业发展和旅游业人力资源开发提供支持,推动旅游产品开发。文化体育与旅游部配合财政部及有关部门制定有关成立旅游业扶持基金的方案,并在2015年内提请政府总理审批。

        政府要求文化体育与旅游部继续扎实展开92/NQ-CP号决议和33/NQ-CP号决议各项任务;配合政府办公厅以及有关部门制定关于突破瓶颈和不足,提升越南旅游业竞争力的任务措施,并于今年6月份向政府总理请示。

        七,关于延迟公务员、干部退休年龄的规定。政府要求内务部配合司法部、政府办公厅听取政府成员的意见,制定关于延迟公务员、干部退休年龄的规定草案,并提请政府总理审判颁布。

        八,政府关于加强打击制售走私、商业欺诈、假冒伪劣产品的决议(草案)

        财政部配合公安部、司法部、政府办公厅听取政府成员的意见,制定政府关于加强打击制售走私、商业欺诈、假冒伪劣产品的决议(草案),并提请政府总理审判颁布。

        九,越南航海法修改案

        交通部配合司法部、政府办公厅听取政府成员的意见,制定好越南航海法修改案。政府总理委托交通部部长提请国会审议。



政府代表人

政府总理

(已签字)

阮晋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