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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中央政府定期会议决议

16:08 | 2016/03/15

政府

编号:/NQ-CP

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

独立—自由—幸福

2016年3月 4日于河内

2016年2月中央政府定期会议决议

政府

根据2015年6月19日颁布的政府组织法;

根据政府2012年2月16日颁布关于政府工作条例的08/2012/NĐ-CP号议定;

基于政府成员在2016年2月29日中央政府定期会议上的讨论及政府总理的结论,

决议

关于2016年2月份和前两个月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中央政府关于指导落实2016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的措施的01/NQ-CP号决议。

政府认为:2016年2月份和前两个月,各部委和地方积极落实党第十二大的决议,国会和政府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决议;认真落实政府、政府总理关于做好2016丙申年春节群众工作的指示。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温暖的春节。国民经济与社会继续呈良好发展势头,货物供应充足,物价趋于平稳。信贷余额增长,外贸出口持续增加。工业与农业生产保持增长势态,服务贸易处于良好势态。招商引资工作取得成效,外资和开发援助实际利用同比增加,民生保障政策继续落到实处,特别是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和偏远地区群众生活得到改善,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做好群众健康保障工作。国家安全和主权得到保障,外交工作得到重视。

然而,我国经济社会仍然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九龙江三角洲地区遭咸潮入侵,中部和西原地区遇旱灾,对群众生活和农业生产造成不利影响。交通事故频发,特别是春节期间交通安全违规行为和火灾爆炸事故明显增加,文化活动监管力度不足。

政府要求各部门、地方贯彻落实党的十二大决议,狠抓落实中央政府关于指导落实2016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的措施的01/NQ-CP号决议,高水平高标准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为实施2016-2020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5年计划打好基础,注重落实一下重点任务:

央行继续实行主动、灵活的货币政策,加强实现宏观调控与财政政策协调性,确保宏观经济稳定运行,促进经济增长。推动信贷余额增长,部署处理坏账磋商,提高信贷增长质量。

计划与投资部配合有关部门及地方落实好2016年公共投资计划,加强对财政预算内投资项目和开发援助项目的监督。配合有关机构落实有关优化投资环境和提升国家竞争力的措施,全面推行2014年投资法和企业法等法律规定。

财政部配合有关部门,密切关注世界原油价格走势,分析各自由贸易协定对我国经济发展的影响,以提出财政预算收支方案。力争完成全年财政收入任务,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尽快提请政府总理审批关于加强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指导草案。

工商部部署推动工业生产,在原油价格大幅下滑的情况下,主动提出适当的采油方案。多措并举,推动外贸出口,控制进口,配合有关部门制定行动计划,落实已签署的各项自由贸易协定。

农业与农村发展部配合有关部门部署促进农业生产,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目标。指导各地方加强森林保护与发展,加强干旱天气深林防火工作。

交通部加快重点交通工程施工进度,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加强车辆安全设施检查力度。

教育部做好今年高考准备工作,确保高考安全,有序。

卫生部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监管力度,部署预防寨卡病毒等恶劣疾病的措施。

文化体育和旅游部配合有关部门加强文化活动监管力度,严查严处 违规行为;加强旅游促进力度,充分挖潜旅游业发展潜力。

——国防部、公安部加强监督、掌握情形,主动执行各项防范、打击措施,以能及时阻止反动行为,保障国防、安全、维持社会治安秩序。公安部加强社会治安保障措施,特别是在举行节庆盛会活动之地点;加强检查、严格处理违反交通安全秩序行为。

——信息通讯部与各个通讯社、报社加强倡导党之主张与政策、政府之法律规定,以达到社会共识;鼓励民众团结、努力生产,决心一起有效执行党、国会及政府所颁布的2016年经社发展任务及2016年至2020年之5年期计划。

——获交办拟定向中央会议呈各项报告、提案以及向第13届国会第11次会议呈法律草案等各相关部委会快速完整、依规定期限上报,并保证其质量。

二、有关2015年经社发展计划执行结果补充报告及2016年经社发展计划执行情形

责成计划投资部接受政府成员意见,完善报告。计划投资部获政府总理授权,依规定代表政府向国会报告。

三、有关2015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形补充报告及2016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形

责成财政部接受政府成员之意见,完善报告。财政部部长获政府总理授权,依规定代表政府向国会报告。

四、有关中部及西原地区之旱灾情形;九龙江三角洲之咸水侵蚀情形及克服方案

此为南中部、西原地区及九龙江三角洲过去多年来最严重并在广泛面积发生之旱灾及咸水侵蚀天灾。据预测,未来仍有继续缺少生产用水及民众生活用水之危机。

政府要求各部委、地方政府充分了解、掌握现正发生之旱灾、咸水侵蚀之严重性,强烈指导、即将执行各项措施,以降低生产之损失以及照顾、平稳民众生活,特别是贫户、政策家庭、少数民族同胞等,不让民众缺乏生活用水,挨饿及疫病爆发。严格执行政府总理2016年2月4日第04/CT-TTg号指示,其中着重执行以下核心之任务与措施:

——各地方政府与农业与农村发展部、相关部委密切配合,即将提供旱灾、咸水侵蚀等信息;经常检查、评估各水利水湖、发电水库水资源等现状,以平衡生产用及生 活用之水源,其中优先供应民众生活用水及饮用之水以及畜牧用水;指导执行各项防范、克服旱灾之措施;重新检查确定贫饿、缺生活用水之户数,特别是贫户、政 策家庭,以主动提供及时协助;加强适合保证水源能力之种植物、养殖种、耕作制度等转移;依规定主动拨用地方预算来执行防范旱灾、咸水侵蚀工作。

——农业与农村发展部、财政部、计划投资部、劳动伤兵暨社会部等部委依其功能与任务与规定及时汇整协助各地的措施并向总理报告。

——财政部主持、配合农业与农村发展部与相关部委依规定政策与制度重新检查、确定中央预算协助之经费;对九龙江、南中部及西原等地区暂时拨放70%经费,以执行紧急防范措施来克服旱灾、咸水侵蚀等后果;汇整并向政府总理报告。

——农业与农村发展部与遭受旱灾、咸水侵蚀之各地政府进行工作交办会议,以能及时有效指导防范、克服旱灾、咸水侵蚀等工作;指导各地暂时分区保护水源,以防咸水侵蚀 及淡水容积;加速防范旱灾、咸水侵蚀之工程兴建进度;加强科技应用,执行有效使用水之措施,降低漏水情形;重新检查、完善水利规画、生产规画、能适应旱 灾、咸水侵蚀等种植物、养畜动物结构转移;主持、配合科技部指导研发能适应旱灾、咸水侵蚀之植物、动物种苗。

——计划投资部主持、配合各项关部委、地方政府加强筹集人力资源,依公共投资法规定平衡2016年至2020年之国家预算资金、ODA资金、政府债券资金以及其它合法资本资源来投资兴建紧急防范旱灾、咸水侵蚀及海岸崩裂等建筑工程,其中优先对现未完工之工程与计划拨放资金。

——资源环境部指导监督、预测并及时提供水源等资训;评估在湄公河上游进行之案件对水流变动之影响,并提出适当因应措施

——政府原则上同意农业与农村发展部扩大各地之防范旱灾、咸水侵蚀之经费内容与范围的建议。

责成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快速主持、配合财政部、相关部委重新检查需紧急提供经费之项目,并呈总理研议、决定,其协助原则是各地需先主度动利用当地政府预算,中央预算依其预算平衡能力拨用于协助严重遭到旱灾、咸水侵蚀之艰困地区。

五、有关继续采用武器、爆炸数据及协助工具等使用管理法令。

责成公安部长获政府总理授权,代表政府呈第13届国会第11次会期研议准许在本次国会会期决议中规定于武器、爆炸数据及协助工具等使用管理法颁布生效实施之前继续采用武器、爆炸数据及协助工具等使用管理法令。



政府代表人

政府总理

(已签字)

阮晋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