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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中央政府定期会议决议

09:58 | 2016/04/15

政府

编号:/NQ-CP

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

独立—自由—幸福

2016年3月 29日于河内

2016年3月中央政府定期会议决议

政府

根据2015年6月19日颁布的政府组织法;

根据政府2012年2月16日颁布关于政府工作条例的08/2012/NĐ-CP号议定;

基于政府成员在2016年3月26日中央政府定期会议上的讨论及政府总理的结论,

决议:

一、关于2016年3月份和前三个月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中央政府关于指导落实2016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的措施的01/NQ-CP号决议。

政府统一认为:今年第一季,各部委、机关已积极执行党第12届 全国代表大会决议、国会、政府等所提出之各项有关经济社会发展之决议。今年第一季经济社会情形已取得一些积极之成绩,包括:宏观经济稳定,通货膨胀低率抑 制,汇率与外汇市场稳定,对经济事业之信贷增长率高。出口顺差。全社会投资总额与吸引外商投资之资金较高。服务业增长较去年同期增高。企业开发活动 可观。社会福利得到获保障,尤其是对有功者生活照顾、食品卫生安全等工作得到加强。行政改革、检察、诉愿解决、贪污防范、节省、反浪费等获关注指导。国防、国家 安全、社会治安以及国家主权获保护。对外工作继续获巩固。倡导、通信等工作获重视。

然而,我国社会经济情形仍有许多困难与挑战:咸水侵蚀、旱灾继续导致九龙江三角洲、中部及西原等地区之人民生活、农业生产遭受严重影响。天灾、疫病危机潜在。交通事故、火灾仍复杂演变。预计,世界经济情形增长缓慢,对我国经济产生负面影响。

为能成功执行2016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政府要求各部会、机关着重指导,并同步、有效执行国会、政府的各项决议所提之任务与措施,特别是政府2016年1 月7日第01/NQ-CP号决议有关2016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的措施,其中着重于以下之若干核心任务:

—— 各部委、机关依党第12届全国代表大会之决议与各项文件所提之任务以及2016年至2020年经济社会发展指针与任务,快速拟定、颁布各项行动计划,以利执行,并同时参谋,提出属辖管之地区、项目等内容,并列入2016年至2021年政府、政府总理行动计划。同时,快速平稳组织、强烈指导、继续有效执行各项任务、措施,执行突破性之策略、经济重组、结合增长模式;着重于解决生产经营困难,最多开拓3个经济地区的优势,并同时努力克服各个限制、困难,严格监督情形,并提出适当之政策建议。

——各部委、政府机关、省、中央直辖市人委会、国有总公司、经济集团继续执行党、政府、政府总理有关国有企业重组、民营化、提高运营效益之各项决议、议定、决 定。依权责快速呈报、颁布由国家100%控股之企业组织与运营章程。着重重新检查、补充属民营化、国家资金撤出之厂商名单,拟定2016年至2020年国有企业重组、改革之整体计划,呈报总理于2016年第二季批准。

——越南央行主动、弹性调控货币政策,密切配合财务政策,依所提之目标抑制通货膨胀,平稳宏观经济,协助经济增长,维持货币市场稳定。继续有效执行趋于扩大信贷、结合保障信贷安全、提高信贷质量、提供信贷便利等之信贷计划。继续依2013年1月7日颁布之第02/NQ-CP号决议以优惠利率拨放30 万亿越盾之房屋购买补助信贷计划,至全部拨清为止。加强金融机构体系全面重组,并处理坏帐。

——计划投资部主持、配合各部委、机关拟定2016年至2020年经济重组计划,并呈总理。促进公私合资(PPP)来吸引国内外经济单位投资。加强执行中小型企业发展措施。着重研究、拟定中小型企业协助法。主持、配合司法部、政府办公室、企业法、投资法施行工作组与各相关部委重新检查、监督颁布经营投资条件,提出解决困难之措施,以保障符合于2014年投资法规定。

——财政部主持、配合各相关部委执行严谨之财务政策。加强财务、预算纪律;严格监控国家预算赤字情形。有效执行有关生产经营之各项关税政策;加强信息技术应用于关税、国库等行政作业改革。

——建设部主持、配合计划投资部、财政部、越南央行依住房法以及社会住房管理开发议定等规定执行社会住房开发协助政策。

——工商部主持、配合各部委、机关加强管理、良好发展国内货品与服务市场。着重有效执行国内市场发展提案,结合执行越南国民优先选用越南货之运动。加强出口,保证出口永续增长。将国内与国外市场相连结,以利确定获品生产、销售与出口方式。

——农业与农村发展部主持、配合各部委、地方继续同步执行各项加强农业生产重组与提高效益等措施。指导严格管理、有效使用各水库之水资源,节省水源,主动拟定天 灾防范措施。有效执行各项协助农民、企业在生产、扩大农产品销售市场、特别是有季节性之产品之措施。主持、配合司法部、计划投资部建议颁布适当的文件来修 正、补充各项公告,以利统一执行2014年投资法。

——交通运输部继续重新检查,建议调整机制、政策,符合于实际情形,以吸引投资兴建交通基础建设。加强执行各项提高运输工具之能力与效果之提案,减轻陆上运输之压力。严格监控运输经营活动与运输工具之载重量。

——文化、体育暨旅游部主持、配合各部委、机关、地方政府着重执行依政府2014年12月8日第92/NQ-CP号决议与政府总理2015年7月2日第14/CT-TTg号指示之促进旅游业发展措施。

——卫生部主持、配合各部委、地方主动提高疫病防治质量,特别是跟Zika病 毒有关之疫病。继续执行减轻医院重担提案。巩固并提高基础医疗网络运作效果。鼓励开发医疗公私合资模式。加强倡导有关医疗服务之价格。依期限执行调整医疗 服务价格,并同时提供贫困者、对国家有功之对象的适当协助。指导全国各医疗诊所,密切配合越南社会保险执行与医疗保险监定、支付系统相连结。促进各项措施来 增加全民医疗保险投保比率,并着重于依家庭户进行医疗投保。快速配合实施工业规模疫苗生产投资案。

——卫生、农业与发展农村、工商等部委继续完善有关食品安全之法律政策体系;加强跨部委配合管理、检察、检查、监督食品安全法规执行以及严格处理违规行为。各省、中央直辖市人委会积极指导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政策并对其在所辖管之地区之食品安全工作负责任。

    劳动-荣军与社会部继续扎实展开社保政策。关注民生 ,尤其是保障干旱等自然灾害灾区群众保的生活,提请政府总理为灾区群众提供援助,不让百姓挨饿。配合有关部门、地方展开扶贫政策。抓好劳动力职业培训和就业工作,促进职业培训与企业之间合作,鼓励企业参与职业培训。

内务部配合有关部门、地方抓好落实2016 -2020年行政改革计划以及中央政府与省、直辖市政府分级管理的21/NQ-CP号决议。尽快制定中央政府2016 -2020年任期组织机构方案,并提请政府审批。研究建立事业单位公职人员管理制度,确保政府统一管理。

政府监察属加强对国家行政机关领导有关监察,涉诉信访,反腐方面 的法律执行责任的 监督。做好反贪污腐败法执行10周年总结报告,按照2013年宪法,完善涉诉信访和反腐政策制度。

国防部、公安部和外交部密切关注国内外形势,主动处理突发问题,维护国家主权独立和领土完整,确保政治安全和社会治安,尤其注重纪念国家统一41周年和第十四届国会和2016 -2020年任期各级人大代表总选举期间安全保障工作。

通信与传媒部指导新闻媒体机构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政府指导精神的报道和宣传,引导社会舆论,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反对肆意捏造传播不实信息。

二,中央政府19/NQ-CP号决议落实情况以及政府2016年关于优化经营环境和提升国家竞争力的主要措施的决议草案。

2015年各部门、各地区贯彻落实中央政府19/NQ-CP号决议,取得积极成效。2015年越南经营环境比2014年有了明显改善,在世界经济论坛排行榜上提升12位,国家竞争力提升三位,获得广大企业普遍好评。

然而,还有个别部门、地方未注重落实《决议》,导致《决议》的行政手续改革、取消不符合的经营条件规定,调整进出口管理方式等重要举措落实不到位。

中央政府要求各部门、各地区认真落实中央政府2014年3月18日出台的19/NQ-CP号决议和2015年出台的19/NQ-CP决议。注重解决瓶颈,在进出口管理工作中采取风险管理方式,加强信息化建设,修改不合理规定。

政府同意出台2016 -2017年改善投资经营环境和提升竞争力各项措施的决议,继续落实三个战略突破,推进经济结构挑战和增长方式转变,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不断优化经营环境和国家竞争力。

计划于投资部配合有关部门,国家可持续发展和提升竞争力委员会听取政府成员的意见,尽快制定好《决议》,并提请政府总理签署颁布。

三,政府关于电子政务建设的36a/NQ-CP号决议落实情况。

为了继续贯彻落实政府关于电子政务建设的36a/NQ-CP号决议,政府要求各部门领导,地方政府领导抓好指导以下工作:

完成各部门、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办公厅信息互通机制,为在2016年7月1日前试点展开国家政务服务网站做好技术方面的准备。

四,政府2016年法律法令制定工作计划落实情况和法律实施细则颁布情况。

政府对各有关部门为制定各项法律法令草案作出的努力给予积极瓶评价。

然而,法律法令制定工作计划仍需要调整,一些提请国会审批法案要推迟, 法律实施细则制定工作不到位,多项法律实施细则文件颁布迟缓,进程缓慢。

五,关于若干报告:政府定期会议决议落实情况;政府和政府总理部署的任务落实情况;政府和政府总理工作计划;涉诉信访和反腐败工作;2016年第一季行政改革工作。

政府办公厅、政府监察署、内务部听取政府成员的意见, 作好上述报告,按职权颁布展开。

六, 2017年法律、法令制定工作计划草案;调整2016年法律、法令制定工作计划。

政府一致认为,2017年法律、法令制定工作计划草案和2016年法律、法令制定工作计划调整方案必须符合党十二大决议精神,确保灵活性,与国际接轨。注重和完善社会主义定向市场经济体制有关的法律法令;实施2013年宪法的法律法令;有助于实施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等各项自由贸易协定的法律。

司法部配合政府办公厅及有关部门,听取政府成员的意见,制定好政府关于2017年法律、法令制定工作计划草案和调整2016年法律、法令制定工作计划的提案;向政府总理汇报工作,并提请国会常务委员会审批。

七,为外资持股比例超过49%并在2014年9月10日出台的86/2014/NĐ-CP议定生效前从事运输活动的企业解除困难。

政府允许对外资持股比例超过49%的企业的货运车辆签发许可证

交通部研究修改2014年9月10日出台有关从事运输经营活动和条件的86/2014/NĐ-CP议定,确保修改内容与相关法律规定相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