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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0日上午,胡志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导委员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本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
胡志明市政府颁布指令:继续调控防疫措施,逐步有序恢复城市经济社会发展。
9月30起胡志明市将适当调整疫情防控措施,根据疫情情况,逐渐有序放松社会隔离管制。
根指令,外国驻越外交机构、领事机构和国际组织驻胡志明市代表机构遵守越南卫生部和胡志明市政府疫情防控规定,自行决定办公方式。
文化体育和艺术表演活动:
博物馆参观活动按照防疫安全指标恢复开放,博物馆参观将实行分散式参观导引,每组参观人员不得超过10人。
文化、艺术演出及体育比赛活动不得聚集超过70人,全部参与人员需完成疫苗全程接种或是已治愈的新冠肺炎患者。
葬礼或婚宴等活动参与人数不得超过20人
酒吧、桑拿、按摩、美容,现场就餐的餐饮服务,电影院、KTV等娱乐场所继续暂停营业。
14 类商业活动恢复营业:
一,高新区内企业生产营业活动
二,从事农、林渔业生产的企业,合作社,个体户;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畜牧兽医站及工作人员。
三,交通工程,建筑工程。
四, 服贸活动:食品供应,商场,超市,便利店,小卖部,菜市场,传统集市,石油、煤气供应,机械设备、车辆维修、买卖服务等。
五,公益活动:保安服务,公路收费站,建筑咨询服务,环保卫生服务,就业服务,婚姻,殡葬服务,供水、 林园街道等公共服务,交通运输。
六,国内外企业办公室 ,外商驻胡志明市代表机构。
七,信用机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物流业,企业和人民服务(公证,财产拍卖,律师服务,金融服务,商业仲裁,司法鉴定等),证券,当铺。
八,邮政电信,印刷出版,报刊,电商,办公用品,书店,图书馆,画展,摄影展,信息技术、设备,家电用品店,服装店,黄金饰品店。
九,物流仓储,进出口货物运输服务
十, 餐饮服务单位:只能提供外送服务,酒店、饭馆,旅游度假仅为现居住的客人提供现场用餐服务。
十一,理发店服务不得超过 50%营业规模。
十二,贸易促进活动:展览,会展,会议等;产品销售宣传活动:室内活动不得超过10人(已完成疫苗全程接种人员或是已治愈的新冠肺炎患者可聚集70人以下),室外活动不得超过15人(已全部完成疫苗全程接种或是已治愈的新冠肺炎患者可聚集100人以下)。
十三,酒店、宾馆、旅游度假等旅游服务在符合防疫安全标准前提下恢复不超过50%营业规模。
十四,经职权机关允许的其他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