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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能否在越南公民家临时住宿?

02/28/2013 09:37

问:我能否邀请一个外国朋友,也是公司同事到我家去住?

答:

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居住法令实施细则的21/2001/NĐ-CP号议定第15条第2款规定:

 “外国人在越南人家住宿的,应由本人或留宿外国人的个人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登记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负责将外国人临时住宿登记信息转交省、直辖市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

根据21/2001/NĐ-CP号议定第2款,04/2002号通知第3项第2分项关于申报暂住户口登记的规定:外国人在亲属家临时住宿(通知所用词语为“亲属家”,并非“居民家”)。你和你朋友是同事关系,不是亲属关系。因此,你必须持有外国人接待许可证方可为其办理暂住登记手续。

阮辉光律师与同事事务所

河内市、青春郡、中和仁政别墅区B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