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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送商品的征税方法

03/06/2013 06:55

问:目前我旅居海外生活,打算向家里人赠送一个重量为9.3公斤的货箱。当我家里人接货时必须缴纳哪些税款?如何计算?

答:

如果你所送的礼品属于如下的情况,将准许免税

根据政府有关进出口税法的若干条款实施细则的第87/2010/ND-CP号议定的第13条第2款,在规定限额内,外国组织、个人赠送给越南组织、个人或者越南组织、个人赠送给外国组织、个人的礼品可免税。

根据财政部有关指导办理海关、海关检查、监督、进出口税款、对进出口商品税款管理等手续的第194/2010/TT-BTC号通知的第105条第4款b点的规定:关于外国个人或团体赠送给在越南个人或团体的物品(物品价值不超过100万越盾或物品价值超过100万越盾但必须缴纳税款总额低于50万越盾,就准许免税,不必办理申请免税的手续)。

如果你所送的礼品不属于上述的条件,你家将要缴纳税款,税款包括:

——进口关税税额:根据2005年发布的进口税、出口税法的规定:

进口关税税额=完税价格×进口关税税率

进口关税税率是根据越财政部2011年11月14日出台关于应税商品目录中优惠进出口税目表的157/2011/TT-BTC号通知而计算的。

——增值税税款:

根据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国会于2008年6月03日颁发的第13/2008/QH12号增值税法第7条和8条的规定:上述商品的增值税税率为10%。

增值税 = (在口岸的进口商品价 进口税)x 增值税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