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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该为女儿申请免签证还是居留证办理手续?

08/12/2013 04:30

问:我住在加拿大阿尔伯塔。我妻子和女儿正在越南。我和我妻子具有越南国籍,我女儿持有加拿大国籍。我妻子和女儿拟在越南2年或2年多。我女儿持有效期一年签证,但快要满期。请问:

一、我可为女儿申请免签证或居留证办理手续吗?哪个单位办理?办理费多少?

二、我女儿怎样可加入越南国籍?要不要放弃加拿大国籍?

答:

一、关于在外国定居的越南人的免办签证问题:

根据附在政府总理2007年8月17日颁布的第135/2007/QĐ-TTg号决定的在外国定居的越南人的免办签证条例第三条第六款,免签证入境者一次入境越南可停留不超过90天;倘停留90天以上,入境前或入境后申请办理签证手续。免签证证件有效期5年并比外国机构所签发的护照或居留证有效期短6个月。你女儿拟住在越南2年或2年多,因此, 如果你为女儿申请免签证办理手续并获得免签证证件,在越南居留时间,定期90天你女儿必须出境、入境越南一次,这样一来不太方便。

根据2000年4月28日颁布的有关外国人在越南出入境和居留的第24/2000/Pl-UBTVQH10 号法令第13条第1款第三项(第24号法令)规定,临时居留越南的外国人必须是居住越南的越南公民的妻子、丈夫、孩子、父母才可以审阅解决居留。按此,虽然你女儿满足临时居留条件,是越南公民的孩子,但是你或你妻子不住在越南。因此,你女儿不具备条件获取居留证。

我们认为,你该为女儿申请办理居留证。根据第24号法令第15条第三款,居留越南1年以上的外国人获得公安部属下出入境管理机关签发居留证。居留证有效期1年至3年。持有居留证者在居留证有效期出入境得以免办签证。你女儿正在居住越南,持有效期一年的签证(满足签发居留证的时间需求),居留证有效期符合于所定目标。

申请临时居留证档案包括:

——01份外国人临时居留申请单(按照样板),01份外国人申请居留证信息报关单(按照样板);

——你女儿01份有效护照、签证(副本);

——01份居住越南目的证明证件或其他机构、组织的担保书(副本) ;

——你女儿在越南居留的乡坊镇公安派出所的居留报关单。

本档案有一份,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或直辖省、市公安厅出入境事务管理处受理。

关于费用:随着临时居留证有效期而规定不同费用,具体:效期一年的居留证:60美元,效期一年以上至二年的居留证:80美元,效期二年至三年的居留证:100美元。

二、加入越南国籍

根据越南国籍法第15条:父母双方为越南公民,不论本人在国内或国外出生,具有越南国籍。按此,你女儿具有越南国籍。

加入越南国籍档案包括:

——加入越南国籍申请书;

——出生证明书副本、护照或你女儿外籍证件;

——履历表;                        

——由越南权威机关签发的司法良民证(对于居住在越南的加入越南国籍申请者,由越南权威机关签发的司法良民证;对于居住在外国的加入越南国籍申请者,由外国权威机关签发的)。受理档案之日起,司法良民证签发日期不得超过90天。

——父子、母子关系证明证件。

本档案共有03份,由你女儿居住所在地司法厅受理。(越南国籍法第19条第一、二款,第20条,第21条以及政府2009年9月22日颁布的第78/2009/NĐ-CP号议定第7条详细规定与说明履行越南国籍法若干条款)。

根据越南国籍法第19条第二、三款规定,加入越南国籍者必须放弃外籍,下列情况除外:

——为越南公民的妻子、丈夫、父亲、母亲或子女;

——为越南祖国建设与保护事业做出重大贡献

——为越南社会主义国家的利益;

——获国家主席准许

按此,你女儿属于第一种情况,是越南公民的女儿,因此加入越南国籍时不必要放弃加拿大国籍。

阮辉光律师与同事事务所

河内市、青春郡、中和仁政别墅区B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