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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中央政府定期会议决议

12/15/2014 05:57

 

政府

编号:89/NQ-CP

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

独立自由幸福

2014年12月 5日于河内

201411月中央政府定期会议决议

政府

根据20011225日颁布的政府组织法;

根据政府2012216日颁布关于政府工作条例的08/2012/NĐ-CP号议定;

基于政府成员在2014121日中央政府定期会议上的讨论及政府总理的结论,

决议

一、2014年11月和前11个月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情况;中央政府2014年1月2日出台有关2014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执行工作的01/NQ-CP号决议的实施情况

政府认为,2014年11月和前11个月国民经济与社会继续取得良好发展势头。宏观经济更加稳定,通胀得到控制,消费物价指数增长率降低。信贷有所改善;外汇率、外汇市场稳定。出口保持高幅增长,其中国内企业出口增幅高于去年同期水平。工业生产,尤其是加工制造业大幅增长。农业生产取得良好成效。接待海外游客人次继续增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大幅增长。ODA、优惠贷款、FDI资金实际到位情况呈现良好态势。中央预算征收进度得到保证并基本完成原定计划。经营生产企稳回升。破了很多走私、贸易欺诈、非法贩卖毒品案件。劳务、就业、医疗卫生、体育、文化等领域得到关心指导。社会民生政策和社会福利政策得到保障落实。大力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国防安全得到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得到保障。外交工作成效显著。

然而,经济社会情况仍存在若干困难、不足之处,如:走私、假冒伪劣商品、贸易欺诈等现象仍多,给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困难;自然灾害地区、少数民族同胞地区、深远地区群众生活仍困难;社会不良现象、犯罪、爆炸、森林火灾和森林采伐现象复杂演变。另一方面,世界和地区经济形势不稳,世界原油价格大幅下跌,被预测今至2015年年底持续下跌,将对越南经济发展产生影响。

为了完成2014年所定的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指标,为实现2015年各项目标奠定前提,政府要求各部门、地方政府着力有效落实2014年1月1日出台的第01/NQ-CP号决议及政府定期会议的决议所提出的各项任务措施,立即展开实施国会第13届第8次会议关于2015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及中央财政预算的决议,其中集中精力落实下列主要任务:

——越南央行灵活微调货币政策,符合于经济体的宏观平衡;研究、考虑进一步下调中长期贷款利率,为企业易于贷款提供有利条件。保证充足的外汇储备,及时满足年底外汇需求。立即研究,呈递政府修改补充2013年5月18日出台的第53/2013/NĐ-CP号议定的议定草案以革新金融机制及提高越南信用机构资产管理公司(VAMC)的能力。根据法规坚决促进银行系统重组,确保公开透明。

——计划投资部督促加快2014年计划发展投资资金发放及财政预算拨款进度,其中继续加快ODA、优惠贷款、FDI项目实际到位资金进度,力争按计划完成政府债券和中央财政预算发展投资资金。有效落实筹集各资源、鼓励社会投资等措施,有助于增加经济总需求。对2011-2015年国家目标计划执行情况作出评估并提出2016-2020年目标计划数量,按规定报请政府总理。

——财政部集中指导中央财政征收工作,力争完成2014年中央财政征收预算;同时,研究、计算在原油价格持续下跌的情况下确保2015年财政收入及财政预算平衡的方案;落实防范税收流失配套措施;公开和严格处理偷税漏税和挪用税款行为。厉行节约严格财政支出管理,限制预算计划支出;公开中央财政为各部门、机关和地方政府外国出差开支情况。加强对元旦节期间大宗商品及服务的价格、税务、费用的管理。积极配合做好反走私、贸易欺诈、假冒伪劣商品工作。

——工商部指导增加出口附加值高的产品出口;确保商品供需平衡,尤其是年底大宗商品供应充足,避免发生投机涨价现象;加强对商品质量、发票账单及原产地检查;指导市场管理力量严厉处罚走私、经营伪劣商 品、原产地不明商品等行为;积极展开内地市场发展计划。研究、调整原油开采计划,并在原油价格下跌的情况下,确保经济效益。主持、配合财政部制定包销中电价及天然气价调整方案,并于2014年12月报请政府总理。

——农业与农村发展部主持配合各部委、地方政府主动展开洪水风暴防御方案,限制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把握情况,检查家禽疫病预防工作。主持、配合各有关部门、机关制定政府关于对农业、农村外国投资鼓励政策的议定草案。主持、配合各部门、机关提出成立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提案实施指委会的建议;核查、加大实施林业产业结构调整,并与促进民族同胞、山区脱贫相结合的主张。

——交通运输部进一步坚持落实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发展,集中加快重点交通工程、项目施工进度的配套措施;配合公安部和各地方政府指导维护节日及春节期间的交通安全秩序;展开确保春节期间满足居民群众往来需求的运输工具方案。发起不运输走私商品、违禁品运动。

——劳动、荣军与社会主持、配合各部门、行业和地方政府落实好劳务、就业政策,保障社会民生和社会福利政策,尤其是对革命立功者和立功者家属的优惠政策;继续解决革命立功者档案;加强指导专业监察员严格检查处理立功者领域违法行为。

——卫生部指导加强预防医学工作;集中精力落实缓解中央医院病床紧张现状举措;配合各有关部门、机关和地方政府特别是在春节期间加强对加工、生产经营基地监察食品卫生安全。

——文化体育与旅游部制定计划对文化活动、文化服务及节日的管理;弘扬民族良好传统文化、道德价值;指导加强旅游、推广工作;确保各旅游景点及举行节日地区的安全秩序和卫生环境及文明生活。

内务部、有关部门及地方政府贯彻落实中央政府有关不增加2015年公职人员编制和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的主张,新招聘人员不能超过退休名额的50% ,精简机构、精简公职人员数量。内务部督促各部门及地方政府尽快制定公职人员的专业岗位、名额及招录标准的方案,同时督促各省、直辖市政府审批“越南英雄母亲”荣誉称号申请案,并于2014年12月份内向政府总理汇报工作情况。

公安部严厉打击犯罪活动,厉行禁毒,严防各类扰乱社会秩序行为,加强在各大城市、人员密集场所的防火防爆工作。配合地方政府开展多种形式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普及交通安全知识, 增强公民交通安全意识,多措并举,确保道路交通安全,严查严处走私、制假售假等不法行为。

通讯与传媒部配合有关部门及时、准确、真实报道党的指导方针以及政府政策,加强人民群众广为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的宣传、引导和解释工作,正确引导舆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各部门、地方政府尽快制定2015年工作计划和2016-2020经济社会发展5年计划报告以及2016-2020年公共投资计划.

各政府部门及部级机构领导认真实施第十三届国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听取选民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践行对国会的承诺,完善国会通过的法律、法令的实施细则。

各部门、地方政府抓好行政改革工作,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便利,整顿行政机关纪律作风,对滥用公权、侵害群众利益者予以严厉惩处。 厉行节约,严控公款出国,杜绝浪费,在行政管理范围内提出公民信息管理项目,并交予计划于投资部整合,以供政府建立人口综合信息数据使用。

二、关于公职人员2015年节假日安排

政府赞同劳动、荣军与社会部提出有关公职人员2015年节假日安排的方案。

公历新年:放假4天,2015年1月1日~4日,2014年12月27日(星期六)补班。

春节假期:休假9天,2015年2月15日~23日,2015年2月14日(星期六)补班。

雄王始祖忌日,4月30国家统一日,五一劳动节:公休假6日,2015年4月28日~5月3日,2015年4月25日9(星期六)补班。

各部门、机关实施上述方案,要妥善安排好值班人员,确保工作顺畅,为群众办事服务,补班日需要认真正常办公。

不实行双休制(周六、周日)的机关、单位要根据本机关具体工作计划,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劳动、荣军与社会部将公职人员2015年节假日安排的方案公布于众。

三、政府有关新形势下加强禁毒、戒毒工作的决议《草案》

政府同意通过《草案》,并要求劳动、荣军与社会部配合政府办公厅、司法部听取政府成员以及有关机构、地方的意见,完善决议《草案》,并提请政府总理在2014年12月内颁布。

四、关于行政决策颁布法建立方案

行政决策颁布法《草案》是一项复杂、调整范围较广的重要法案,该法案涉及行政机关与公民之间的关系,建立该法案时必须贯彻以下指导方针:实施党和《2013年宪法》有关建设越南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尊重和保护人权和公民基本权益的路线方针的体制化,建立行政决策颁布监管机制,确保所推行的政策合宪、合法、合情、合理,增强国家行政机构在颁布和实行行政决策中的透明度。

司法部配合政府办公厅及有关机构听取政府成员的意见,确保行政决策颁布法《草案》起草质量和进度。

五、统计法(修改案)

政府赞同计划与投资部提出的统计法(修改案)的内容,据此,统计总局负责公布国家统计标准体系和统计数据,确保统计标准、统计数据的准确性与符合国际惯例,为政府决策提供真实、有力的依据。

计划与投资部配合司法部、政府办公厅、有关部门、机关听取政府成员的意见,完善统计法(修改案),并在递呈国会审批之前向政府总理汇报。

六、政府有关公证法部分条款实施细则的议定《草案》

政府赞同司法部提出的议定草案内容,其中,公证处转为公证业务厅时要注意保障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和符合当地实际情况,关于成立越南公证协会,必须本着管理自主、责任自负的原则进行。

司法部配合政府办公厅及有关机构听取政府成员的意见,完善政府有关公证法部分条款实施细则的议定《草案》,并提请政府总理签批。


 

政府代表人

政府总理

(已签字)

阮晋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