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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中央政府定期会议决议

06/15/2016 10:01

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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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NQ-CP

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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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自由—幸福

2016年6月7日于河内

2016年5月中央政府定期会议决议

政府

根据2015年6月19日颁布的政府组织法;

根据政府2012年2月16日颁布关于政府工作条例的08/2012/NĐ-CP号议定;

基于政府成员在2016年6月1日至2日举行的2016年5月中央政府定期会议上的讨论及政府总理的结论,

决议

一、 有关投资法、企业法等施行细则以及自2016年7月1日起生效的各项法令颁布情况

政府确定体制建立与完善为政府的核心任务之一。过去以来,各部委已努力着重提高各项法令施行细则质量,同时加快该文件拟定与颁布速度,但迟延颁布的文件数量仍大。为进一步加速法规文件拟定与颁布,保证进度与质量,克服文件迟颁情形,政府要求:

——各部长、部级机关首长应特别关注,并亲自督导体制拟定、完善工作。彻底执行政府2016年4月28日第19-2016/NQ-CP号决议有关2016- 2017年国家竞争力提高、经营环境改善等主要措施与任务以及2016年5 月16日第35/NQ-CP号决议有关至2020年协助企业,坚决减少经营投资调件等规定,撤销不合理的子执照,不提出导致投资经营困难的新规定,有关投资条件规定需透明化、清楚、易于执行;简化前检流程、加强后检,提供从事生产经营投资的民众与企业最顺利条件,创造发展动力。

——各部会主持拟定文件,筹集人力资源,与司法部、政府办公厅密切配合争取审定、审查意见,完善各项草案,更新,并在电子网站公开刊登各项法律法规草案,以争取民众意见,配合越南商工总会实时接受企业的响应意见,完善法规;于 2016年6月内依简短手续、流程快速呈政府仍迟送的议定草案。

——司法部加速审定进度,保证法规文件质量,配合政府办公厅组织、监督并参加法规文件拟定,直接督促、检查法规文件起草工作,以利实时解决困难,障碍。

——政府办公厅经常监督、督促各法规起草单位加速拟定过程,主持、配合各部会解决仍有不同意见的内容;于呈政府、总理前完善法规草案;着重于缩短审查时间;密切配合各部会接受政府成员的意见,完善文件,并在短期内呈政府。

政府一致同意:于2016年6月内举办一项法律拟定专题的政府会议,以研议通过一些议定草案,其方向是缩短投资法、企业法经营投资条件的手续、流程,以利政府于2016年7月1日颁布上述议定。

二、有关适用2008年法律法规文件颁布法规定于2016年及2017年法律法规计划的法规草案等;2016年政府、总理工作计划;2016年省级人民议会决议拟定计划

政府一致同意:对于政府建议列入2016年2017年法令法规起草计划的国会常务委员会的决议草案、法令草案、国会决议、法律草案、依2008年法律法规颁布法规定列入2016年政府工作计划的议定草案、依2004年人民委员会、人民议会法律法规颁布法规定的2016年决议拟定计划列入2016年决议拟定计划的省级人民议会决议草案,则不需依2015年法律法规颁布法规定进行手续、流程补充工作。

三、有关水利法

责成农业与农村发展部主持、配合司法部、政府办公厅以及相关部会争取政府成员的意见,完善各项法律草案,并于呈国会之前向总理报告。

四、有关植物种苗法令修正草案及畜养动物种苗法令草案

责成农业与农村发展部主持、配合司法部、政府办公厅、以及各相关部会争取政府成员的意见,完善各项法令草案,并于呈国会常务委员会前向总理报告。

五、有关“越南资本交易自由化期程方向”提案

政府基本上同意由越南央行提呈的提案内容;责成越南央行主持、配合司法部、政府办公厅以及相关部会争取政府成员的意见,完善提案以及批准提案的决定草案,并呈总理签署、颁布。

六、有关物价调控委员会2015年及2016年前4个月的活动成绩、2016年物价调控的方式以及对6岁以下儿童用的奶品价格管理措施

政府基本上同意物价调控委员会的活动成绩报告。为能平稳市场、执行2016年下半年通膨抑制目标,政府同意将继续执行2015年4月30日第33/NQ-CP号决议有关6岁以下儿童用的奶品价格平稳措施;并同时要求:

——各部会、地方政府继续密切配合、有效执行各项生活基本用品与服务的价格调控、管理措施;着重于保证货品供需平衡;正确预测情形,主动提出各项货品价格调控方案,特别是生活基本用品;仔细评估物价调整的影响,提出适合的物价调控建议;加强倡导工作,避免因心理因素导致的物价变动。

——财政部继续加强执行物价管理功能,密切配合各主管部门进行专业的货品与服务物价管理;依规定汇整情形,并拟定各部会的基本用品价格调控方案,并向物价调控委员会报告;配合省级人委会进行地方物价管理;主持、配合卫生部、越南社会保险基金快速呈总理有关医疗保险用的药品投标方案。

——工商部主持、配合财政部与相关单位继续依政府2014年9月3日第83/2014/ND-CP号议定有关油料经营规定以有政府调控的市场机制进行油料价格调空;拟定依世界油价变动情形进行油料价格调控方案,在调控过程中有效利用油价平稳基金,有助于通膨抑制及市场平稳目标;指导越南电力集团(EVN)加强进行各项减少、节省生产经营成本的措施,维持2016年电力零售价稳定;不建立电价平稳基金;主动依市场机制及适合的期程拟定电价调整方案;配合农业与农村发展部进行适当的糖类输入调控措施,并依总理指示执行,当前准予补充增加10万公吨糖类进口配额,以利平稳市场,并同时注意保护国内生产发展。

——教育培训部主持、配合各相关部会依市场原则调整学费,加强国立事业单位革新;在2016年建立适当期程,避免与医疗服务价格同时调整学费,以限制消费物价突性的影响。

——卫生部主持、配合各地政府建立适当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与期程,避免同时在63个省市调整价格;并同时保证医疗服务调整价格适合于看病质量。

——交通运输部在2016年内不增加道路交通费;总结、评估各项以BOT形式的基础建设投资案,向总理报告;主动研究、建立适当的BOT资金收回的道路使用价格,以替代现行道路使用费。

——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建立盐类暂时储存方案,以协助盐民销售产品;观察国内与国外的稻米市场演变情形,俾利提出适当的调控方案。

七、有关属国家目标计划、林业可持续发展目标计划以及在贫困户率高的县市的投资案资金清理

延长使用国家预算及2016年政府债券等来执行与支付属国家目标计划、林业可持续发展目标计划以及在贫困户率高的县市的投资案资金,应依公共投资法及政府2015年9月10日第77/2015/ND-CP号议定有关中期与每年公共投资计划第46条第2及3款规定严格执行。

责成财政部于2016年6月15日前快速向总理报告国家预算投资资金与政府、地方政府债券、用于投资而尚未列入2015年各中央部会、地方的国家预算平衡的来自预算收入的资金拨款情形,以利实时处理各项计划的投资案资金清理所面临的障碍;依公共投资法及政府2015年9月10日第77/2015/ND-CP号议定第48条第2款规定定期每一季、半年及每年报告年度公共投资资金计划拨款结果。

八、有关2014年国家预算决算报告

政府同意财政部呈2014年国家预算决算报告;责成财政部争取政府成员的意见,完善报告;政府授权财政部长,代表政府向国会报告。

九、有关2016年5月及前5个月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第01/NQ-CP号决议有关2016年国家预算与经济社会发展计划调控措施与任务执行情况

政府同意评估:在今年前5个 月,宏观经济基本上稳定,通膨得到抑制;外汇准备增加;贷款利率趋于减少;对经济的授信成长;汇率及外汇市场稳定;外人直接投资吸引继续获得积极成绩,外资承诺与到位与同期相较都增加;劳动、就业、福祉及其它社会领域都获关切并取得成绩;政治安全与社会安全秩序获保障,2016年至2020年任期的第14届国会代表与人民议会代表选举进行安全、顺利;对外活动取得许多重要的成绩,越南在国际上之地位亦获高度评价。

然而,今年前5个月经济社会情况面临种种困难与挑战;宏观经济稳定但不稳固;通胀率反弹危机;出口成长低;经济成长遭受不利天气、气候变迁、海洋环境影响等的消极影响;农业生产仍面对许多困难;工业生产缓慢恢复;停止生产、破产的企业家数较去年同期增高;2016年5月发生的严重交通事故案件较同期增加;林烧以及林木砍伐等情形仍持续增加;在遭受天灾、旱灾、海水侵蚀等地区的人民生活面临许多困难;东海局势演变复杂等。

政府要求各部会、地方政府调控不得持主观态度,着重于克服困难、挑战、坚持不调整各项目标,努力达成所提的目标,主动创造执行依2016年1月7日第01/NQ-CP号决定有关2016年国家预算及经济社会发展计划主要调控任务与措施的各项任务与措施、2016年4月28日第19-2016/NQ-CP号决议有关改善经营环境、提高2016年至2017年、趋于2020年的国家竞争能力等主要任务与措施、2016年5月16日第35/NQ-CP号决议有关至2020年协助企业发展以及政府定期会议各项决议,其中着重落实下列核心任务:

—— 越南央行监督国内与国际宏观经济、货币市场等演变情形,跟着通膨抑制目标主动 弹性进行货币、信用政策调控,从而减少贷款利率;着重于提共优先项目的贷款,提供申贷顺利条件;研究并执行各项适当的措施,以利管理外汇市场、黄金市场, 保证宏观经济稳定目标,协助经济成长,符合于政府的美元化、黄金化防范主张。

 

计划与投资部配合财政部采取具体措施,加快外国对越援助资金、外商直接投资资金、政府债券资金支出进度,在今年六月份内向政府总理汇报工作,检查2014 -2016年政府债券资金计划调整方案,请示政府总理。向政府总理汇报2016年公共投资所遇到的困难和瓶颈,并提出解决方案。配合央行、财政部加强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开发投资,今年第三季度内向政府总理汇报工作。尽快制定取代2014年6月出台有关国企分类标准的37/2014/QĐ-TTg号决定的方案,提请政府总理颁布决定。

各部门制定农业结构调整与新农村建设和应对气候变化方案;2016年-2020年信用机构重组改革和处理坏账方案;财政支出结构调整和公共债务结构调整方案;国企改革方案;公共事业单位重组改革方案;2016 -2020年财政预算中期计划;2016 -2020年公共投资计划,明确制定完毕期限。

国家目标计划主管部门指导各地方贯彻目标计划主要内容,为实施2016年国家目标计划安排资金。

财政部部署落实财政预算任务,确保如期完成,扎实展开防范税流失,偷税、漏税的措施,防止走私和商业诈骗,配合有关部门加强财政支出管理监督,避免财政资金流失浪费压缩般性支出,检查财政资金结算工作,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建设资金结算提供便利,制定取代有关国有企业改制为股份公司的59/2011/NĐ-CP议定和有关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的189/2013/NĐ-CP号议定的方案,今年11月请示中央政府。

工商部配合有关部门、地方加大出口具备竞争优势的商品,指导驻外商务代表机构掌握市场信息,加强贸易促进工作,扩展出口市场。清减进出口贸易相关手续。采取措施,推动工业、制造业发展,在今年6月内向政府总理汇报工作。对我国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实施工作进行分析评估,加强宣传工作,引导企业主动把握这些自由贸易协定带来的机会。

农业与农村发展部配合有关部门,地方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和新农村建设,构建农业经济合作平台,应对气候变化,加强畜禽养殖牧业品种质量和物质管理,严查严处畜牧中使用禁药行为。

建设部按照政府总理批示,展开住房扶持工作,总结保障性开发工作,并汇报政府总理。

文化、体育和旅游部检查旅游业发展规划,提出促进旅游业可持续发展措施,向6月份政府定期会议作报告。

劳动 ,荣军与社会部配合有关部门、地方落实民生民利保障政策,配合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部署和监督灾区人民援助工作,不能让受灾百姓挨饿。加强职业培训和就业工作

卫生部展开夏季传染疾病预防工作,加快全民医疗保险普及进度。

卫生部、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工商部抓好落实政府总理2016年5月9日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的13/CT-TTg号批示,加强食品安全保障监督,加强宣传,提高群众意识。各地方领导人指导当地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资源与环境部配合有关部门、各地政府检查排入河流的污染物来源,做好河流和海水环境监管工作,严厉处罚违反环保行为。检查并修改有关环保方面的法律规定以及环保标准。本着应对计划国际会议精神和按照实际情况制定环保规划。

教育部配合各地方举办好2016年全国高考,着力解决、整顿 一些令群众不满的教育问题。配合外交部、越南社会科学翰林院,科学技术翰林院鼓励、引导外国高素质人才参与国内教育。

科技部配合计划与投资部、教育部、财政部建立扶持创业的政策制度,提请2016年7月份政府定期会议审议。

胡志明共青团中央发动青年创业运动,鼓励青年创新。

交通部配合有关部门加强车辆安全检查,严厉处罚违规行为,注重宣传,提高人民交通安全意识,对私营企业参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进行总结。

各部门、地方、国有企业大力推进国企改制改革,出售企业不必持有的国有资产,确保依法、公开,避免资产流失。

各部门、地方领导,国有企业领导对政府总理负责,展开国有企业重组改制计划,确保公开、公证,严厉处罚违规行为。

内务部配合各部门、地方加强公务监督检查,强化行政纪律。配合财政部制定公共事业单位 社会化总体方案。

政府监察署配合各部门、地方扎实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严厉处罚 妨碍公务行为。

国防部指导加强海上执法力量协调配合,维护国家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配合外交部保护渔民,严处非法捕鱼和侵犯国家主权的行为。

公安部配合国防部把握好形势,主动防范、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活动。

通讯与传媒部指导媒体机构客观报道宣传,各部门、地方主动向媒体提供信息,做好舆论引导工作,提高新闻媒体机关的作用和责任,依法严厉处罚捏造事实,违反党和政府的政策和法律的言论。

各部门、地方抓好落实政府定期会议决议,确保政府工作效益。认真落实政府和政府总理授予的任务。政府办公厅督促工作执行情况,各部门、地方在政府定期会议上向政府汇报工作情况。

十,关于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的建议

过去以来,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与政府密切配合,加强监督,听取社会反映,协助政府完成工作任务。

政府赞同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的建议,展开2016 -2020年协调配合计划,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鼓励人民群众参与经济发展,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鼓励人们参加社会发展和监督;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动员群众参与政府建设。

政府要求有关部门、地方配合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常委会制定工作配合协调计划,在今年第二季向政府总理报告。

受旱灾和海产失常死亡事故影响的地区将政府援助尽快安排给人民群众。政府建议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常委会指导地方祖国阵线机关监督工作,在今年6月30日之前向政府汇报。

十一,关于政府落实党十二大决议行动计划的决议草案以及政府落实国会有关经济社会发展5年计划(2016 -2020年)的行动计划决议草案。

各有关部门、地方对政府落实党十二大决议行动计划的决议草案以及政府落实国会有关经济社会发展5年计划(2016 -2020年)的行动计划决议草案提出意见,重点检查政府2016 -2020年行动计划各项任务,确保可行性和有效性。

计划与投资部配合政府办公厅听取建议,制定好上述两项决议,在今年6月份提请政府总理批准颁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