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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8月政府定期会议决议

09/15/2016 03:56
 

政府

编号: 71/NQ-CP

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

独立-自由-幸福

2016年9月5日于河内



2016年8月政府定期会议决议

政府

依据2015年6月19日颁布的政府组织法;

根据政府2012年2月16日颁布关于政府工作条例的08/2012/NĐ-CP号议定;

基于政府成员在2016年9月1日至2日举行的2016年7月中央政府定期会议上的讨论及政府总理的结论,

决议

一,    旅游法草案(修改)

文化、体育和旅游部配合政府办公厅、司法部及相关部门听取政府成员的意见,完善旅游法草案,目的是将旅游业打造成为我国尖端经济产业,同时确保旅游管理顺利进行,在提请国会审议草案之前向政府总理汇报工作。

 

二,    有关投资经营活动法律修改补充法案

政府对计划与投资部提出关于投资经营活动法律修改补充范围和目标表示赞同,旨在进一步优化投资经营环境,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和制度环境,提高投资经营活动行政管理效益。

计划与投资部配合司法部、政府办公厅有关部门、越南工商会及企业协会共同讨论并确定法案修改内容,确保其可行性、切实解决企业投资经营遇到的瓶颈。

司法部尽快审议法案,计划与投资部听取建议并对法案进行整理,在2016年9月10日之前向政府总理汇报工作,并请示政府成员。

三,    扶持中小企业法案

政府要求计划与投资部研究、听取政府成员的意见,按照市场原则确定中小企业扶持范围,确保法律可行性,计划与投资部在2019年9月内提请政府总理审批该法案。

四,    法院收费和费用 法令草案

财政部配合政府办公厅及有关部门听取政府成员的意见,对法院收费和费用 法令草案进行整理,财政部部长受政府总理委托向国会常委员会报告。

五,    政府关于颁布政府工作规则的议定草案

政府办公厅配合司法部听取政府成员的意见,制定政府关于颁布政府工作规则的议定草案,在2016年9月内提请政府总理审批。

六,    政府和政府总理指导意见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

政府对政府总理工作组初步检查结果给予表彰,经监督检查工作,行政纪律逐步增强,各部门和地方工作落实情况出现积极转变。

政府要求各部门纠正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缺点,认真总结经验,尽快完成 所推迟的工作,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确保按期完成。

政府办公厅度督促各部门、地方认真落实政府和政府总理提出的工作任务,追求工作不到位或迟缓的责任,每月定期向政府汇报工作并公开相关信息。

政府总理工作组根据职责监督检查各部门和地方落实政府和政府总理指导意见的情况,工作中若遇到瓶颈要及时向政府总理汇报。

七,2016 年8月份和前8个月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情况;中央政府2016年1月7日出台关于实现2016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主要措施的01/NQ-CP号决议落实情况。

政 府一致认为国民经济与社会继续呈良好发展态势,宏观经济稳定运行,通货膨胀得到控制,货币信贷稳定增长,银行利息和外汇市场趋稳,外汇储备增进,证券市场 企稳向好,进出口贸易平衡,继续呈贸易顺差,工业生产、制造业发展势头良好,吸引外来投资大幅增长,新增企业增加。教育、就业、民生民利保障,人民健康服 务等社会工作继续得到重视。经营环境逐步优化,据世行评估,越南的创业指数、征税水平,信贷和电力的获得都有所提升。自然灾害后重建工作得到重视。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得到保障,外交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然 而,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仍然遇到一些困难和挑战。公共债务规模较大,坏呆账处理缓慢。出口贸易发展乏力,对东盟地区出口大幅下降,人力资源质量有待提高, 科技应用有限,食品卫生安全违法行为依然多发,引起人民群众的不满。走私、商业欺诈问题相当复杂,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尚高,偏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群众生活 遇到困难。

为加快2016年年底阶段经济发展速度,政府要求各部门、地方准确分析形势,采取有效措施,坚定不移完成今年既定目标;巩固企业、投资者、和人民群众对政府政策的信心,协助企业解决困难,促进生产经营发展,鼓励创业,促进企业发展,力争高质量、高水准完成全年目标。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任务:

各政府部门、部级机关和地方政府领导认真落实政府的决议和政府总理的指导意见,抓好工作监督,向政府和政府总理负责。继续加大行政改革力度,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完善和公开企业经营行政许可程序。设立听取企业和人民心声和建议的平台,为企业提供更好的服务。

各部门 狠抓落实各行各业发展任务,密切关注形势,及时解决不足和瓶颈,加快国企改制改革,按照市场原则进行公开募股,确保公正透明,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投资与计划部做好政策协调工作,投资与计划部部长与各行业管理部门密切配合,提出推动各行业增长措施。尽快制定2016 -2020年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方案,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国家创业计划。投资与计划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阻碍增长 的瓶颈。

越南央行主动、灵活运用货币政策,将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有效结合,确保宏观经济稳定运行,控制通胀,尽快制定2016 -2020年信用机构改革和坏账处理方案,并提请政府审议。对信贷结构和质量进行分析,适时适度调整信贷结构。

财政部做好防财政资金和税款流失预防工作,促进财政增收,评估税务优惠政策的效果,公开包括外资企业等各大企业的税务信息,配合各部门、地方加快财政支出进度。

工商部扎实推进工业增长,密切关注世界油价走势,制定合理的石油开采计划。在2016年9月内向政府总理汇报解决煤炭库存积压问题的措施。大力开拓贸促工作,确保年底货物供应,配合农业与农村发展部推动农产品外贸出口。

 ——卫生部主动提出季节性疾病防疫措施;着重于指导控制在雨季洪灾易于蔓延的疾病;继续提高看病服务质量;整顿、处置不负责任导致严重后果的卫生职员;建立家庭医生模式;配合相关主管单位加强检查、监察、严格处理食品安全卫生违规 者;快速公开公布遭到海域环境事故影响的4个中部省份海鲜安全情形。

—— 教育培训部作好2016年至2017 年学年相关条件的准备;有效执行贫困的学生、大学生、政策家庭等优惠贷款政策;不得让学生、大学生因缺欠学费,而不能上学;加强大学自主性;配合计划投资 部、财政部提出资金平衡方案(注意贷款资源,包括ODA贷款),以利兴建,整修若干重点尖锐科技产业的国立大学,并向总理报告。  

——自然资源与环境部继续提高天气预报质量;严格执行总理在全国环保在线会议中所提出的指示;自然资源与环境部与河静省人委会快速厘清有关河静台塑兴业钢铁责任有限公司排放废水到海里导致海域污染等相关责任。

——中部海域环境事故克服指导委员会基于公开、公平、对人、及时指导着重于协助当地民众恢复生产,进行倡导,以使民众了解、掌握党与政府的主张和解决措施。

—— 内务部提出有关公务职员聘用、评估等具有突破性之措施与机制;坚决开除不完成任务要求的公务职员;决心建立一个具有能力的公务职员队伍;精减编制,提高公务执行质量,符合于工作岗位;继续研究、评估公务行政中心模式,并向总理报 告;主持、配合教育培训部、卫生部、文化体育及旅游部提出具体措施来加强各国立事业单位在人事组织、编制及工作机会等方面的自主性。

——国防部主持、配合各地方与机关严密监督东海上演变情形,以利主动提出适当、及时因应方案;重新检查、监控飞行培训、训练及调控等内容与方法,保证空运技术,以及保证在训练与执行任务时武器、军事器材、工具等安全使用。

——公安部主持、配合各地方、机构继续维持政治安全、秩序、社会安全;严格监督、掌握情形,主动采取各项防范措施,以利因应、阻止闹事、煽动行为;加强斗争,严格及时处置各种罪犯;拟定安排专责乡下公安编制等方案,并向总理、国会常务委员会报告。

——外交部展开执行第29次外交会议的行动计划;研究国际有关解决各项经济发展问题的经验,并向政府、总理报告。

—— 通信新闻部主持、配合公安部加强指导,保证网络安全;通信新闻部有效执行其有关信息的主管功能,加强信息倡导,增加民众的信心与兴奋;各部门依其功能、任务提供信息,主动调节舆论,公开、透明化政策与管理调控活动;指导加强保证对社会公共利益及国家形象等重要信息系统的安全,对于不可自行克服的事故及时配合主管单位处理。

——各个省、中央直辖市人委会加强研究、采取有关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经验、具突破性的模式。河内市人委会与胡志明市人委会指导检查、拟定有效的市内淹水防范方案。

——各部门、地方政府加强贪污防范,严格处置违规、对民众、厂商造成困难等行为;严格执行总理有关加强发现、处理贪污等指示;鼓励、及时奖励贪污诉告者;严重处理利用防范贪污来虚报非属实事件的行为;在国家行政系统与社会上进行防浪费、节省等。

——各部门依其权责,基于保证质量与进度等原则快速完善各项提案报告,并呈中央执委会、国会。

八、有关政府2016年7月8日第60/NQ-CP号决有关加速2016年公共投资资金拨款与执行进度规定执行情形

政府赞同计划投资部于2016年8月29日第6757/BC-BKHDT号报告中所提的建议,其中要求各中央部门及地方政府着重于执行以下核心任务:

——快速重新检查、并于2016年9月10日前报告计划投资部有关至2017年1月31日政府债券资金筹措计划、2016年中央预算外国资金计划、以及将自到期之2015年延至2016年12月31日之政府债券资金等之2016年拨款及执行的可能性。

——在每月25日前,各中央部门、地方政府严格执行2016年公共投资资金拨款情形等报告,并依计划投资部2016年8月5日第6102/BKHDT-TH号公文所规定的表格样式填写报告,送至财政部、计划投资部。

——依政府2016年8月26日第73/NQ-CP号决议有关2016年至2020年阶段重点计划投资主张批准等内容责成各部主持各项相关重点计划,快速完善相关计划可行性报告,以利呈总理依政府2016年7月8日第60/NQ-CP号决议规定时间审核与决定。

九、有关2016年经济社会情形报告及2017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等草案;2016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形评估报告与2017年国家预算草案

计划投资、财政等部门接受政府成员意见,统一汇整2017年国家预算与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等各项指标与数据;保证宏观经济安全原则,维持国债在允许的界限,促进市场经济。

十、有关国有财产管理、使用、节省与效益等措施与情形

政府基本上赞成财政部报告内容;国有财产使用、管理工作已逐渐走入轨道;各级、产业、单位组织对国有财产的责任意识;然而,国有财产管理使用情形仍尚未有效,仍有不及,浪费,特别是土地、办公大楼及汽车等使用。未来为有效使用管理国有财产,政府要求:

—— 财政部快速呈总理颁布有关加强国有财产管理的指示、以及依2015年会计法修正案规定之国家财政报告提案;继续完善有关国有财产的国家数据库,以利依法更新、管理所有国有财产种类;完善有关国有财产使用管理的法律架构,提供国有财产的财力资源利用管理等稳固法律基础;着重于完善国家财产管理使用法修正案,保证所有国有财产种类均依法获有效管理;完善国有财产标准系统、定量以及管理使用制度;快速呈总理补充修正2015年8月4日第32/2015/QD- TTg号决定与2015年11月17日第58/2015/QD-TTg号 决定等若干内容。

——获授权管理使用国有财产的各部门、地方政府有责任严格、充分执行有关国有财产管理使用规定,保证有效管理、使用国有财产,特别是土地、自然资源。

十一、有关政府2012年9月26日第73/2012/ND-CP号议定修正补充建议

政府赞同由教育培训部报告的2012年9月26日第73/2012/ND-CP号议定有关教育领域外国投资合作规定等若干内容修正补充的主张。

教育培训部快速进行整体重新检查,并拟定第73/2012/ND-CP号议定修正案草案,并呈总理;详细规定有越籍学生学习的国际学校的必要教学内容,以利保证维持及发挥越南人品德、历史、道德等价值。

十二、有关《至2025年展望2035年国内市场发展整体策略》名称与适用范围调整;“重新组织国内市场与边贸市场、加强越南人优先使用越南货的计划”呈送期限

政府赞成工商部有关《至2025年展望2035年国内市场发展整体策略》名称与适用范围调整建议,将其名称改为《至2025年展望2035年阶段国内贸易发展策略》,并于2016年第4季内向政府呈送《重新组织国内市场与边贸市场、加强越南人优先使用越南货的计划》。

十三、有关《在越南参与TPP与东协等一些新型自由贸易协议的背景下,有效执行国际整合、维持经济社会稳定》。

政府基本上赞成外交部于2016年8月30日第1892/BC-BNG-VP-m号报告中所提的建议与提案等内容

责成外交部研究、接受政府成员之意见,完善提案,并依规定于呈政治局、中央执委会前向总理报告。

十四、有关职业教育之国家管理机构

政府同意责成劳动社会与荣军部作为职业教育的国家管理机构;教育培训部是各个师范学校的国家管理机构;劳动部配合各相关部门、以及对各所中专、高等学校的直接管理机构快速指导进行职业教育基地系统的自主性,以利快速减少主管部门与省级人委会的行政干预。

劳动部快速完善有关职业教育投资经营的条件规定草案。

教育培训部快速完善教育方面投资经营的条件规定草案

十五、有关2015年刑事法若干条文修正草案

司法部主持、配合政府办公厅、各相关部门接受政府成员之意见,完善该法草案,并于呈国会前先向总理报告,保证进度,以利国会常务委员会于2016年10月份月会研议,提出意见。

十六、有关贪污防范法修正草案

政府检察机关主持并配合政府办公厅、司法部与相关部门接受政府成员的意见,整理、完善该法草案,并于呈国会前向总理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