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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会通过刑事案执行法(修正)

(VGP)6月14日上午,国会第七次会议以多数通过刑事案执行法(修正),赞成率高达91.53%。

06/14/2019 12:39

刑事案执行法(修正)对以下事项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判决执行原则、流程、手续、组织机构以及执法机构、执法人员的职责和权限;有期徒刑,死刑,警告,改造,禁止居住,管制,驱除,剥夺若干公民权,禁止担任任何职务或从事某一工作,无期徒刑,有限期停止营业,无限期停止营业,禁止营业,禁止从事某一领域的业务,禁止融资,司法措施;刑事案被执行人、商业法人的权利与义务,司法措施;执法机构、组织、个人的责任,司法措施。

刑事案执行法对刑事案执行原则做出具体的规定:遵守宪法和法律,确保国家的利益,确保机关、组织、个人的合法权益;机关、组织、个人必须尊重法院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相关机关、组织、个人必须认真执行;确保社会主义仁道;尊重被执行人的名誉、人品、合法权益,确保被执行商业法人的合法权益;将惩罚与教育改造相结合;根据被执行人的犯罪性质、严重程度、年龄、性别、学问、特点来进行教育改造。

在刑事案执行中,被法律禁止的行为有:破坏监狱;毁坏或故意破坏监狱的财产;组织越狱或越狱;在被押送过程中组织逃跑或逃跑;帮助犯人、被执行人、被押送人逃跑;不执行刑事案判决;阻碍或反抗不执行执法规章制度或执法机关、执法人员的要求;组织、煽动、教唆、怂恿、引诱、强迫别人违反刑事案执行法的规定;报仇、侵犯执法人员的性命、身体、名誉、人品和财产;不做出刑事案执行判决;不按法律规定或刑事案执法机构、执法人员所作出的决定执行;行贿受贿、刁难等等。

刑事案执行法共16章207条,自2020年1月1日生效实施。53/2010/QH12刑事案执行法自本法生效之日起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