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计划是对政府于2019年1月2日颁发关于民事防守的02/2019/NĐ-CP号议定内容的进一步细化,作为相关部委和地方政府及时贯彻、高效落实的依据。
本计划内容包括:起草、报请政府总理与落实02/2019/NĐ-CP号议定有关的文件;进一步健全从中央到地方的民事防守指挥单位、专责单位、兼任单位的组织、职责及其之间的工作关系。
与此同时,制定国家民事防守战略、符合各种战争、灾害的各级民事防守计划。
另外,投资兴建民事防守工程;生产、采购民事防守设施;建立民事防守预测、报警、通报、通信连接系统,确保随时为各区域的专责、兼任单位所用,随时应对、有效克服。
明确民事防守宣传、教育、培训、训练、演习等机关、机构的责任;实现民事防守初步总结、总结、检查、监察。
根据计划,由国防部牵头并配合相关部委和地方政府、机关、单位制定地震、海啸、漏油等灾害应急计划。
由公安部牵头并配合相关部委制定高层建筑、小区、工业区、居民区火灾应急计划;由农业与农村发展部牵头制定台风、热带低压、洪水、水淹、泥石流及其他自然灾害应急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