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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岘港医院所有卫生人员进行隔离

(VGP)7月26日中午,岘港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委员会主任发布文件,指导对岘港医院所有卫生人员、服务者、病人及病人家属进行隔离。

07/26/2020 06:22

按此,该市指委会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措施对岘港医院卫生人员、服务者、病人及病人家属进行隔离。

隔离期间14天,从7月26日13时至8月9日13时,并根据政府2010年9月30日的第101/2010/NĐ-CP号议定第9条4条款b点,隔离时间可以延长。

岘港医院经理根据卫生部2020年4月3日关于颁发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治疗基地隔离详细指导的第1551/QĐ-BYT号议定,严格执行隔离。

岘港市卫生厅主持、配合工商厅确保在隔离期间对岘港医院供应必要品、粮食食品。岘港市公安局在隔离期间维护岘港医院治安秩序。自然资源与环境厅按规定实施收拾岘港医院垃圾,打扫卫生。

岘港市指委会揭露,岘港医院是为第416例和418例患者治疗之地。被确诊感染病例时,这两例患者在此医院照顾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