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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与柬埔寨相互移交受刑人协议10月1日生效

(VGP)9月14日,柬埔寨司法部表示,《越南和柬埔寨相互移交受刑人协议》将于10月1日正式生效,囚犯可以返回本国服刑。

09/15/2020 08:12
柬埔寨司法部部长金·桑特希普(Kim Santepheap)认为,柬埔寨和越南将从这一协定中受益。该协议与引渡协定不同,其为受刑者提供在自己国家服刑的机会。

越南驻柬埔寨大使武光明表示,《越南和柬埔寨相互移交受刑人协议》具有人道主义精神和意义,体现越柬两国执法机构之间的互相信任和密切合作。武光明表示,当两国移交部分被判刑人时,他们可回国服刑,其亲属也可以到监狱探视服刑人员。武光明希望,越柬两国将共同努力,以发现和预防跨国犯罪,包括贩运人口、滥用毒品、走私、降低两国的犯罪率等。

柬埔寨首相洪森(Samdech Techo Hun Sen)于2016年12月访问
越南时已与越南政府总理阮春福见证了3项合作协议的签署,其中包括《越南与柬埔寨刑事司法互助协定》和《越南与柬埔寨相互移交受刑人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