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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国会通过《越南契约劳动者出国工作法》(修正案)

(VGP)以93.36%国会代表赞成票,11月13日下午,越南国会通过《越南契约劳动者出国工作法》(修正案)。

11/14/2020 08:33

本法包括8章74条,规定关于与越南契约劳动者出国工作的劳动者、企业、单位、组织、个人的责任、权利及义务;为劳动者进行职业、外交培训;海外就业扶助基金,越南契约劳动者出国工作的政策;越南契约劳动者出国工作的国家管理等。

采用本法对象包括:越南契约劳动者出国工作;签约合同派遣劳动者出国工作的企业;派遣越南契约劳动者出国工作的部级机关事业单位、政府属下机关;涉及越南契约劳动者出国工作领域的机关、组织、个人。

本法于2022年1月1日生效。本法生效后,根据第72/2006/QH11号合同的越南契约劳动者出国工作法无效。

*以94.61%赞成票,国会通过《国际协议法》。

本国际协议法包括7章52条,规定关于各机关签署和履行国际协议的原则、权限、签署流程、修改、补充、延期、退出、暂停履行、组织履行等相关内容。

本法于2021年7月1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