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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部分省市根据政府第128号决议公布疫情风险等级

(VGP)落实政府关于 “安全灵活适应和有效控制新冠肺炎疫情”的临时规定的第128号决议,10 月 15 日,越南全国部分省市公布了本地疫情风险等级。

10/16/2021 06:14

 

10 月 11 日,政府发布了关于“安全灵活适应和有效控制新冠肺炎疫情”的临时规定的第 128号决议。

据此,全国暂时停止实施有关社交距离的第15号、16号和19号指示,许多社会活动逐渐恢复。

128号决议规定将疫情风险等级划分为4个等级:第1等级——低风险(新常态)、对应绿色; 第2等级——中等风险、对应黄色;第3等级——高风险、对应橙色;第4等级——极高风险、对应红色。

根据政府第128号决议和卫生部2021年10月12日颁发的第4800号决定的规定,10月15日,全国部分省市确定了本地疫情风险等级。

高平省:第1等级——低风险(新常态)。

广宁省:第1等级——绿色。

同奈省:第1等级(新常态)。

广治省:第2等级、黄色、中等风险。

永福省:第2等级——中等风险。

隆安省:第2等级。

兴安省:第2等级。

芹苴市:第2等级。

平福省:第2等级(中等风险或更高)。

岘港市:第2等级(中等风险)

首都河内:第1等级——低风险(新常态)。

此外,海防、南定、安沛、海阳、庆和、巴地头顿等部分省份尚未公布其疫情风险等级,但已出台新形势下的暂行指引并自10月16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