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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央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月度公共投资拨付情况

(VGP)政府副总理黎明慨要求各部委、中央机关和地方政府每月定期汇报公共投资资金拨付情况。

11/13/2021 12:48

加快公共投资资金拨付进度

黎明慨要求各部委、中央机关和地方政府按照规定(详见政府办公厅于2021年09月30日发出的第7036号电函,政府于2020年04月06日签发的第40号议定)将月度公共投资资金拨付情况报告发给财政部、投资计划部(抄送政府办公厅)。

财政部按照规定(详见政府于2020年04月06日签发的第40号议定)对各部委、中央机关和地方政府的月度公共投资资金拨付情况报告进行汇总、报告政府总理(抄送投资计划部);将各部委、中央机关和地方政府的月度公共投资资金拨付数据提供给中央政府门户网站,由中央政府门户网站负责公布。

政府总理在2021年09月30日发出的第7036号电函中要求各位部长、部级机关首长、政府下属机关首长、省委书记、市委书记、中央直辖省/市人民委员会主席亲自指导、制定促进公共投资资金拨付的计划、路线图(从现在到年底),尤其是重要、迫切需要的项目;将工作任务落实到相关组织、个人和分管领导;及时处理所发生的问题,力争完成2021年的拨付目标,为经济复苏和发展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