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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7月中央政府定期会议决议

08/16/2009 08:34

中央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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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NQ-CP

 

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

独立- 自由- 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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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87日于河内

20097月中央政府定期会议

 

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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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为期两天的20097月例会(200984日至5日)中政府就下列事项进行讨论形成决议:

通过以下各项报告,如:20097月份和前7个月的经济社会状况,国内外宏观经济的演变,制止经济衰退的一系列措施的开展情况;20097月份防贪反贪方面的核查以及信访、投诉解决工作;20097月份的行政改革工作;由计划投资部部长、政府总监]察官、内务部部长与部长兼政府办公厅主任上呈的20096月份政府会议的决议和20097月份政府的工作计划的实施情况。

面对着全球经济金融危机的变动,越南政府于2008年年底所作的预测及评估完全正确并及时、灵活地推出可克制此次危机对国家经济所带来的不良影响的一系列适当政策与措施。在党的领导以及政府、各部门、产业、各地的强有力、切实际的指导和整个政治体系、企业共同体与全民的努力下,尽管仍存在着许多困难但经过2009年头7个月后,我国经济社会发生全面的好转如:农业生产稳定;自20092月分后,工业生产及建筑行业继续回升且不断增长;服务区域仍维持着快速增长;基础建设投资很有长进;宏观经济仍处于稳定状态,确保满足大平衡;预算收入情况良好;社会民生工作很受瞩目,尤其是教育、卫生、消饥扶贫、就业解决等方面;政治、社会稳定;国防、安全, 社会治安秩序稳定等等。上述良好结果为年底达到年增长率5%、保持宏观经济稳定、控制消费物价指数增长在7%以及预算透支在7%的范围内等创造条件。

2009年剩下5个月的任务非常艰巨,需要各部门、各行业、各地方、及各企业在工业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竞争非常恶劣、农业生产受到自然灾害及各种病害的不良影响、出口金额比去年同期猛跌、各种资金尤其是政府债券资金的支付进度不理想、旅游行业继续遭受全球经济衰退及病疫传播蔓延所影响,信访、投诉拉长且演变复杂,法律文件不健全需要要尽快颁发等经济社会条件困难的情况下作出最大的努力。

今后,政府要求各部门、各行业、各地方:

坚持紧紧围绕着国会第XII届第5次会议的决议所提的目标,在有效地组织实施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的一系列措施,同时保持宏观经济稳定、确保大平衡。仅在这次会议后,国家财政金融政策咨询理事会已经召开会议,其主要内容包含对前段时间宏观经济的运作进行全面评估、经验教训总结、衰退期过后继续保持宏观经济稳定的建议等并呈递政府总理。

继续核查、解决各项难题,同时加强检查、督促好好落实各扩大内需激励消费措施,促进生产经营及出口业务的发展;集中精力指导加快使用政府资金预算、政府债券资金、ODA资金等基础设施、农业农村发展领域的工程、项目的支出进度,要特别注意此工程、项目的质量问题。

农业与农村发展部配合各相关部门、产业及各地指导执行确保农民们的农产品销售、灌溉用水与农药农肥的供应、高质量农作物的协助等强有力的保障措施;主动防控自然灾害、洪水;防止农作物病害流行蔓延;有效地展开食品安全的保障措施,快速克服农产品、食品在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中的抗生素和有毒化学残余量超标准的问题;对家禽屠宰尤其是大都市的猪宰要采取管理手段;强有力指导实施树林资源保护工作,加强巡护管理力量以与树林砍伐破坏的行为做斗争;国防部指导各国防单位配合当地树林巡护力量看管、维护各防护林、特用林。

工商部组织配合政府各机构、协会、企业在出口市场开发及贸易促进方面的各项活动;注重发展国内市场以便推动尤其是农民生产的大米、农水产等国内生产商品的销售;配合卫生部和各地指导各专业力量加强商品、食品安全的清查、检查等工作。

劳动伤员与社会部主持并配合民族委员会及其他相关单位继续集中精力指导有效地展开有关帮助61个贫困县快速摆脱贫困的30a/2008/NQ-CP决议;鼓励、动员并为到贫困县参与扶贫开发的各企业制定特殊机制;尽快完善贫困线标准调整提案并于20098月例会上呈政府。

卫生部继续对甲型H1N1流感、登革热等病疫的防控工作给予指导,采取适当的处理措施以免产生不必要的恐慌,确保提供充足的病疫防控药物和医疗设备;大力宣传甲型H1N1流感病疫的主动防控方法,发现被感染时要冷静采取处理措施;配合财政部编写国家预算以便确保贫困、无能力支付医疗费等家庭的先天性心脏病患儿都能参与医疗。

资源与环境部主持并配合各部门、各行业、各地方集中精力指导且有效地解决各工业园和卫生机构的排水问题以及各都市区、居民密集区域的生活垃圾问题。

政府监察员主持并配合各部门、各行业、各地方对时间长、涉及人数多、引起社会不良影响的信访、投诉案等核查并进行彻底解决。

各部门、各行业、各地方根据国家管理方面的简易行政程序提案的精神抓紧时间将一整套行政手续公布于众让公民、各组织、企业了解并执行;集中精力对海关、税务以及土地使用权证书和土建投资建设许可证签发等方面的行政手续进行全面改革。

各地方注重搞好国防安全工作以及确保当地政治、社会的稳定;继续进行交通巡查、处理及保障交通安全;加强教育宣传工作好让公民理解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并自觉守法;尊重、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以及正当的宗教活动;坚决依法处置扰乱社会治安、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各部门、各行业、各地方应更加主动把政府信息即时、充分地公布于众并确保公民获取相关政府信息的权力;通信传媒部指导各家报社弘扬社会责任,同时要准确、忠实地报道信息,避免传播、报道有害祖国、生产经营及人民生活等信息。

各部门、各行业、各地方积极指导展开执行2009年上半年的指导检讨报告和政府下半年工作计划所提的工作及任务;编制有关实行自201011日起生效的各法律、法令的实施细则的议定,旨在将此法律、法令走进生活;抓紧时间制定部门、产业、地方的2010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将投资计划、融资计划具体化以便于2010年的主动指导、调动工作。

2.政府听取并对由计划投资部部长上呈的国家经济集团试点成立、组织、运作及管理的议定草案提出意见;部长兼政府办公厅主任将政府各成员对议定草案的意见作汇总报告。

到目前为止,我国法律体系里只有企业法的一条(第149条)涉及到经济集团;200795日的139/2007/NĐ-CP议定也对集团下属企业的概念及命名另作增补指导。然而,这些文件对适用于各企业类型的经济集团的规定非常笼统,而没有针对国家经济集团的规定,尤其是在企业法即将于201071日失效之后要运用替代此法的规定来管理国家经济集团。因此,为了继续完善经济集团组织机构及运作的法律框架,颁发议定、为试点成立、管理由政府总理在关键、需要发展等领域中决定成立的国家经济集团的运作创造法律依据是十分必要的。

交付计划投资部主持、配合司法部、政府办公厅及相关单位征求政府各成员的意见,完善有关国家经济集团成立、组织、运作及管理的试点的议定草案呈递政府总理研究决定于20098月份颁发。

3.政府对由财政部部长、工商部部长、司法部部长、教育培训部部长上呈的资源税法、节约能源及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法、子女领养法、教育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信息接近法等法案进行讨论;部长兼政府办公厅主任将政府各成员对上述法案的意见作汇总报告。

交付财政部主持、配合司法部、资源与环境部、政府办公厅及相关单位征求政府各成员的意见,完善资源税法案;政府总理授权财政部部长将此法案上呈国会常务委员会。

交付司法部主持、配合政府办公厅及相关单位征求政府各成员的意见,完善子女领养法案;政府总理授权司法部部长将此法案上呈国会常务委员会。

交付工商部主持、配合司法部、政府办公厅及相关单位征求政府各成员的意见,完善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法案;政府总理授权工商部部长将此法案上呈国会常务委员会。

交付教育培训部主持、配合司法部、政府办公厅及相关单位征求政府各成员的意见、完善教育法若干条款的修改、补充法案;政府总理授权教育培训部部长将此法案上呈国会常务委员会。

交付司法部主持、配合政府办公厅及相关单位征求政府各成员的意见、完善信息接近法案呈递政府总理考虑研究,在将此法案上呈国会常务委员会之前政府总理将决定上呈政治部以征求其意见。

政府代表人

总理

(已签名)

阮晋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