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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三部新法和一项新决议

4月20日正式公布“反人口贩卖法”、“民事诉讼法修改补充法”、“独立审计法”以及有关执行“民事诉讼法修改补充法”的决议。

04/21/2011 11:02

财政部副部长陈春河对“独立审计法”的内容做大致的介绍——图片:政府门户网站

        国会在2011年3月29日召开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九次会议上通过了上述各项新法,自2012年1月1日起生效实施。

        “反人口贩卖法” 第二章12个条文的内容主要涉及到人口贩卖问题的预防措施。同时也强调公安、边防部队要履行职责,通过检查及时发现违法行为。

        此外,人口贩卖法还明确有责任帮助人口贩卖受害者恢复和重新融入社会的五类机构及组织。

        “独立审计法”的一大亮点是财政部将签发、调整、收回审计服务资质证书,停止从事审计业务,监察、检查、解决、处理独立审计方面的投诉举报案件等。

        该法对审计师的要求做出具体规定,即具有民事行为能力、道德品质良好,金融、银行、会计、审计等专业本科学士学位以上并持有审计师证书。

        从事审计工作经验36个月以上的审计师方才具备申请办理上岗证的条件。

        独立审计法明确了被审计单位的义务,即及时、全面、真实地提供审计组需要的资料,不得限制审计师的审计范围。

        “民事诉讼法修改补充法”主要涉及到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的复审决定,法院对机关、组织的个别决定的权限,资产定价、资产价值审定,和解程序,起诉时效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