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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会通过关于2011年国家财政预算的决定

11月10日,越南国会通过关于2011年国家财政预算的决议,其中允许财政赤字为国内生产总值的5.3%。

11/11/2010 05:15

国会通过关于2011年国家财政预算的决

据决议,2011年国家财政总收入为595万亿越南盾,相当于GDP26.2%

国家预算总支出为725.6万亿越南盾,财政赤字为126.6万亿越盾,相当于GDP5.3%

决议也赞成政府就实行2011年国家财政预算方案所提出的一揽子措施,其中要慎重地落实财政年度政策,加紧对国家财政收支的监控。

在国家财政支出计划中调动143.4万亿越盾用于社保工作,即调整贫困标准、对贫困、接近贫困的人群以及6岁以下的儿童施行卫生医疗保险制度,增加对农业、农村的投资以及薪资制度改革。

此外,从201151日起最低月薪资标准将由73万越盾上调至83万越盾,退休金和有功人员待遇补贴与最低月薪涨幅相同。

关于筹资问题,该决议批准2011年发行45万亿越盾的政府债券用于由国会常务委员会所批准的项目、工程的投资。

决议也通过政府提出的15项国家目标计划。这都是具有政治和社会意义的紧迫性计划。

俊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