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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VGP)财政部部长刚发布01/CĐ-BTC号公文,要求各省、直辖市财政厅、海关局、税务局领导切实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确保劳动者安定生活。

05/19/2014 09:29

政府总理就治安防控维稳工作作出697/CĐ-TTg号批示指出,近日全国人民掀起反对中国“海洋981号”钻井平台在越南海域进行非法作业的声潮,表达爱国热情,是完全正当的。然而,部分地区出现打砸企业工厂以及外商工厂、妨害公务等的违法行为,影响社会公共秩序稳定和正常生产生活,违反党和国家的对外政策。

为了保障企业、尤其是外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财政部部长要求各省、直辖市财政厅厅长配合当地有关机构切实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提出相关建议和措施,帮助受损企业恢复稳定生产及在企业停产期间为劳动者提供帮助。

各省、直辖市税务局局长和海关局局长采取有力措施,为进出口贸易企业开展电子通过业务提供便利,确保企业进出口业务顺畅,不中断。帮助企业解决困难,确保进出口贸易企业正常运行。同时配合有关机构及保险企业按照法律规定赔偿企业的损失。

保险业务管理与监督局局长指导当地保险企业尽快确认企业的财产损失,并提供赔偿,帮助企业早日恢复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