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文章

越共中央总书记决定成立8个贪污犯罪案件检查组

(VGP)重点是对贪污、经济犯罪案件的监察、起诉、调查、控告、判决进行监督、检查,尤其是备受社会舆论关注的重大案件和复杂案件。

05/05/2017 05:29

越共中央总书记、防腐反贪中央指导委员会主任阮富仲近日签发了64-KH/BCĐTW号计划和65-QĐ/BCĐTW批准函,关于成立8个贪污犯罪案件检查组,专门对20个省委常务委员会的贪污、经济犯罪案件的监察、起诉、调查、控告、判决进行监督、检查,尤其是备受社会舆论关注的重大案件和复杂案件。

据计划,监督、检查的目的在于掌握情况并对各级党委的领导角色以及贪污行为的发现和处置工作结果进行评价,为“看清”、处理衰退、“自演变”、“自转化”等表现起到帮助的作用。

重点是对贪污、经济犯罪案件的监察、起诉、调查、控告、判决进行监督、检查,尤其是备受社会舆论关注的重大案件和复杂案件。

从而指出所存在的困难、不足之处和原因;制定日后贪污腐败行为发现和处理工作大方向、任务和效益提升措施。

越共中央总书记、防腐反贪中央指导委员会主任阮富仲要求将检查、监督工作落到实处,做到切实有效、避免走形式、浪费;交由中央内政委员会牵头汇总检查、监督情况,于2017年10月30日前向指导委员会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