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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公民与外国人结婚如何办理手续

05/24/2012 07:45

问:越南公民同外国人在越南结婚的登记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答:
越南公民同外国人在越南的结婚就在2002年7月10日颁发关于2000年婚姻家庭法实施说明的第68/2002/NĐ-CP号议定及2006年7月21日颁发关于68/2002/NĐ-CP号议定若干条款修改补充的第69/2006/NĐ-CP号议定所规定。

结婚登记材料包括:

(一)结婚登记申请书(样本)

(二)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户口所在国的主管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书。在收到申请材料时,证明婚姻状况证明书自签发之日起不得超过6个月。

(三)越南或国外卫生主管机构出具的婚前健康检查证明书。在收到申请材料时,证明书自签发之日起不得超过6个月。

(四)本人身份证(越南境内的越南公民)、护照或其他证件(外国人或定居国外的越南人)等副本公证书。

(五)本人户籍或常住人口证或暂住证(越南境内的越南公民),本人居留证或临时居留证(长驻越南和临时来越南的外国人)等副本公证书。

申请材料为一式两份并向本人户口所在地司法厅提交。自收到完整合法的申请材料之日起30天内将办理发结婚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