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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国家银行下调存款利率上限

(VGP)自2019年初至今,越南国家银行在实行具有主动性、灵活性的货币政策的同时,密切结合其他财政政策和宏观经济政策,旨在抑制通胀、稳定宏观经济、助力经济增长;信贷机构的偿还能力得到保障且有剩余,货币、外汇市场稳定、畅通。

11/20/2019 08:40

 

随着政府和政府总理的系列强有力调控措施的落实,宏观经济继续稳定运行,2019年第三季经济增幅达7.31%,通胀控制在4%以下(与2018年同期相比,2019年10月物价消费指数增长2.24%,2019年前10个月的平均涨幅为2.48%)。

实行政府和政府总理关于在宏观经济、货币与外汇市场的基础上下调贷款利率的主张,越南国家银行已经签发了利率下调通知(自2019年11月19日生效),具体如下:

(1) 越南国家银行于2019年11月18日签发的2415/QĐ-NHNN号批文,关于机构、个人在信贷机构存款的越南盾存款利率上限(详见2014年3月17日的07/2014/TT-NHNN号通知)。据此,活期存款和01个月以下定期存款的利率上限由1%/年下降至0.8%/年;01~06个月以下定期存款的利率上限由5.5%/年下降至5.0%/年;在人民信用基金、微观财政机构存款的01~06个月以下定期存款的利率上限由6.0%/年下降至5.5%/年;06个月以上定期存款的利率由信贷机构在市场资金供求的基础上设定。

(2) 越南国家银行于2019年11月18日签发的2416/QĐ-NHNN号批文,关于信贷机构给客户贷款的短期贷款利率上限(详见2016年12月30日的39/2016/TT-NHNN号通知)。据此,农业、农村、出口、辅助工业、中小企业、高科技企业的短期贷款利率上限由6.5%/年下降至6.0%/年;人民信用基金、微观财政机构给上述资金需求提供的短期贷款利率上限由7.5%/年下降至7.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