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文章

越南政府总理批准恢复大米出口

(VGP)越南政府总理刚做出了有关在新冠肺炎疫情和干旱肆虐的背景下出口大米的指导意见。

04/12/2020 02:14

图片:VGP

根据2020年3月31日政府常务委员会有关在新冠肺炎疫情和干旱肆虐的背景下出口大米的内容,政府总理批准由工贸部部长提出的2020年4月份大米出口量和方案。

政府总理责成工贸部主持并与财政部、农业与农村发展部以及有关机构保持配合并根据现行法规开展大米出口方案,确保不影响国家粮食安全,在任何情况下,特别是在气候变化和新冠肺炎疫情的背景下杜绝大米短缺发生,最大程度地减少稻米生产中断,保护农民和有关商业组织的合法利益,同时及时向总理报告超出其职权范围的问题。

政府总理要求工贸部主持并与有关部委报告有关2020年4月份大米出口的情况,并在4月25日之前向
政府总理提出5月份大米出口方案,同时制定在新冠肺炎疫情持续到2020年底的背景下国内大米市场调控与大米出口的方案,并于4月25之前向政府总理报告。

政府总理责成财政部主持并与工贸部配合进行大米出口量管理和控制,确保
大米出口活动的透明度,并易于监控,不发生消极现象。

政府总理责成农业与农村发展部主持并与各省、中央直辖市人民委员会和有关机构配合集中精力促进农业生产活动,致力于确保国内的粮食供应充足和出口需求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