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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份政府定期会决议

05/14/2018 10:28

政府

 

文号: 54/NQ-CP

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

 

独立 – 自由 – 幸福

2018年5月3日于河内

2018年4月份政府定期会决议

  

政府

依据2015年6月19日颁布的政府组织法;

根据政府2016年10月1日颁布关于政府工作条例的138/2016/ND-CP号议定;

基于政府成员及政府总理于2018年5月3日召开的2018年3月中央政府定期会议的讨论与结论, 

决议:

一,    关于第十四届国会第5次会议准备工作

总体来看,政府各部门、机关与国会、国会常委会在筹备国会会议议程和相关资料保持密切沟通,配合提高会议审议的法案质量和进度,然而仍然出现资料准备不足、质量不搞的法案。

 

未来进一步提升第十四届国会第五次会议各项议程及工作报告质量,政府要求:

各位政府副总理按分工分管领域指导有关部门尽快做好提交国会审议的各项报告,确保质量和进度到位。

各部部长直接指导报告制定工作并对政府和政府总理负责,确保在国会会议开幕前将全部工作报告发至国会办公厅备案。政府办公厅监督和考核工作进展。

各部门、机关编写报告时要听取和解答国会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各位政府成员密切跟踪国会代表和群众关注的问题特别是一些突出敏感问题,主动向国会代表和群众提供相关资料。

二,关于法制建设工作计划以及法律法令实施细则颁行情况

政府要求:

各部部长亲自指导法律建设工作,向政府和政府总理负责,确保法案建设工作质量和进度。认真落实政府、政府总理关于法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特别是政府总理关于法制建设的160/LĐCP号文件,按照《法律法规颁行法》的规定进行法案制定。

各部门、机关整顿法制建设工作,强化法制单位、法律编辑机构的能力。杜绝再发生进度缓慢,法案质量不足的情况,在法案建设和提请审议过程中与国会相关机构保持密切配合。

2018年7月1日生效的法律实施细则制定工作负责部门在2018年5月15日前提请政府和政府总理颁行,确保实施细则与法律生效同一个时间点。

财政部,卫生部,工商部,通讯与传媒部,公安部,劳动、伤兵与社会部,内务部,计划与投资部按规定按时完成档案和相关手续,2018年5月20日前提请政府,政府总理颁行。

司法部,政府办公厅加强法制建设工作监督,及时向政府总理汇报工作。

 

四,关于制定公私合作法草案提案

政府同意通过关于制定公私合作法草案提案中政策内容。

计划与投资部听取政府成员的意见、政府办公厅审核意见,制定公私合作法草案提案,配合司法部提请国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将该法案列入2019年法律建设工作计划。完善法律草案并提请第十四届国会第7次会议审议。

五,政府关于《特别行政经济区法》实施计划的报告

计划与投资部听取政府成员的意见,编制政府关于《特别行政经济区法》实施计划的报告,计划与投资部部长受政府总理的委托向国会汇报。

六,关于为沱江Simco公司签发劳务输出服务业务许可证

政府同意劳动、荣军与社会部关于试点为沱江Simco公司签发劳务输出服务业务许可证的提议。

七,关于公共事业单位(教育类,卫生类)工作人员聘用与管理问题

政府要求各部门与地方按照中央会议的19-NQ/TW号决议,认真实行精简人员编制,对公共事业单位组织机构进行重组,间接简编,减少领导干部职数分配,注重业务人员,推进公共事业单位自收自支和公共服务社会化;对新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有期限劳动合同。确保人民群、特别是偏远地区群众对卫生、教育的权利。           

内务部配合卫生部,教育部及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符合教育类、卫生类公共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与管理规定的方案。

八,关于外国人入境签证政策若干问题

此前越南单方面对英国、德国、意大利、法国、西班牙五国公民给予15天免签政策。政府同意将该政策期限延长三年(2018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公安部配合外交部、国防部、文化体育与旅游部,司法部及有关部门制定外国人员出入境和居留法修改案。

九,政府总理工作组2018年4月份考核工作进展

政府积极评价各部门、地方努力完成任务并取得成效,要求各部门听取政府总理工作组的建议,政府总理工作组负责督促各部门落实法制建设工作。

十,2018年四月份和前四个月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政府关于指导落实2018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草案的主要措施的决议落实情况

2018年4月份及前4个月经济社会保持良好发展态势,宏观经济稳定运行,通货膨胀率在可控范围内,货币市场、证券市场、各主要产业呈良好发展势头,工业、服务业、对外出口迅速增长,越南营商环境继续优化,实际利用外资及新成立企业数量持续增加。财政收入按计划进行,新闻广播、文化体育、旅游等方面成效显著,人民健康及食品安全保障、环保、应对气候变化等各方面工作取得成效,反腐反贪工作不断增强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稳定,外交工作重点推进。

然而,越南经济仍然遇到不少挑战,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型进展有待加快,劳动效益和竞争力未明显提升,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调控空间不足。国企生产运营效益低,一些领域行政手续繁多,城市管理与开发工作不到位,环境污染问题仍然突出。

政府要求各部门、地方政府领导干部切实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强化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担当,贯彻落实“纪律,廉政,行动,创新,高效”精神,狠抓落实党、国会和政府各项决议,工作中不能放松大意,关注国内外形势,主动应对形势变化,主动接近新发生的问题,克服工作中薄弱环节,推动具有发展带动力的产业。

政府确定法律体制拟定和完善、行政改革、经营环境改善等工作为2018年级后续各年第一优先工作项目;要求各部委、地方政府着重于重新检查各项体制、政策、法律规定等,特别是经营投资、规划、环保、土地等规定,废除或修正、补充有关阻碍生产经营活动且已不符合的规定,依所提的目标对专业检查进行全面改革;继续重新检查、减少行政手续。部长、部级机关首长、各省、中央直辖市人委会主席强烈指导、有效执行各项经营投资环境改善任务,并视为核心任务,创造每产业、地方的基本转变,特别是低的发展指数与排名的产业。

各部委、地方政府继续有效执行宏观经济稳定、通膨抑制、促进经济成长,监督市场、价格演变情形等目标,以利于适当时间进行电价、医疗服务费、教育费等调整;继续执行经济重组与曾长模式改革、提高生产力相结合的措施;监督各项产业、地方辖管的具有战略性产品、商品的生产经营情形;有及时措施来处理障碍,促进生产经营,并同时着重执行以下内容:

——越南央行慎重与灵活调控货币政策,与其他财务政策及宏观政策密切结合;继续对具有潜在风险的领域进行严密的信用控制,有效执行政府总理2018年4月11日第10/CT-TTg号指示所交代有关加强监控续虚拟货币交易的任务。

——财政部加强国家财政、预算纪律,发挥廉政财政运动,坚决严格处理海关税务消极行为;严格管理国有财产,依市场价格公开透明化,不让漏失、浪费情形发生;加强督促、检查、促进民营化、政府撤资。

——计划投资部快速完成2016年至2020年中期公共投资计划分配与交办工作;配合财政部及各部委、地方政府加速公共投资资金拨放进度;加强检査、监察工作,严格检讨,厘清各组织、个人导致公共投资计划执行耽误的责任。

——各级、各产业继续督促、检查、加速各项公共投资案的投资、招标、兴建、结算等程序;加强各项有关促进公共投资资金拨放的措施,快速完善软件系统,以利在电子网站公开公布各部委、地方政府的公共投资资金拨放结果。

——工商部继续执行各项批发、零售系统开发措施,保证同步性,不让零售市场垄断情形发生;配合农业暨农村发展部提出推荐越南农产品加入各个零售、配销管道的计划;全面评估东盟货品贸易协议关税消减进程对越南的影响以及各国贸易保护政策对越南的影响,提出因应措施,并报告政府总理;着重于指导加强辅助工业,提出连接越南企业与外国头等企业的措施;完善并呈权责单位批准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

——农业与农村发展部指导密切观察天气演变情形,辅导地方政府采取及时预防与因应措施,保证民众稳定生产与生活;加强执行新农村建立的国家目标计划;监督农作物与养畜动物的疫病情形;主动提出及时预防方案,并加强信息倡导;指导、辅导、配合检查、监督沿海地方严格落实水产捕捞与原产追踪,排除违法水产捕捞情形;配合工商部与各地政府进行贸易促进活动,加强农产品销售,其中包括龙眼、荔枝。

——建设部主持、配合各相关部委快速完善政府有关解决投资兴建政策与机制困难、障碍的措施与任务的决议草案,并呈总理签发。

——教育部主持、配合各部委、地方政府有效召开2018年国家高中毕业考试与大学录选、教师招生等工作;其中需保证提高考上的学生质量,教师招生指针要与实际聘用相连;指导各地方政府进行学校清洁水供应与洗手间兴建、整修投资等检查工作;做好学校、教室等基础建设准备,以利进行普及教育课本计划,继续加强大学自主,尽早呈政府总理颁布有关教授、副教授免任等标准的新规定。

——卫生部主持、配合各部委、地方政府加强食品安全检查、监察;主动执行各项夏天可能爆发的传染病防范措施;提高医疗诊治的医德;配合主管单位严格处置对医师、医疗职员的暴力行为;筹措资金来整修医院的洗手间;加强食品安全检查、监察,严格处理食品安全违规行为。

——各部委、地方政府依已获批准的计划继续加速国营企业民营化与政府撤资等进度,在处理亏本的企业与投资案中创造基本转变;提共民营业者参与国营企业重组便利条件;指导、加强检查、督促政府有关执行民营开发的中央决议的行动计划。

——劳动、荣军及社会部有效执行对有功者的优惠政策,永续减贫,特别是偏远地区,少数民族同胞;评估失业情形,特别是刚毕业的大学生、年轻人,以利找出切实、有效的措施;有效执行2018年劳动卫生、安全的行动月。

——交通运输部加强严格检查、监控航空安全保障工作;快速完善并呈政府颁布有关加强执行各项措施以利减少物流成本、有效连接交通基础设施系统的决议。

——自然资源与环境部重新检查、督促、报告有关政府2017年11月17日第120/NQ-CP号决议有关九龙江平地永续发展、适应气候变迁规定所交代的各部委、地方政府的任务执行情形。

——政府监察总署主持重新检查有关检查、监察等法律规定;研拟各行政管理机关、企业检查、检察主管机关间配合的机制;监督、督促各部委、地方政府严格执行政府2017年5月22日第20/CT-TTg号指示有关整顿检查、监察活动规定;与各部委、地方政府同步执行各项贪污防范措施。

——各部委、地方政府提高首长在接见民众的责任。各省、中央直辖市人委会主席指导及时处理当地诉愿,特别是众多人数有关土地的诉愿;加强有关协会的国家管理责任,整顿各个组织、协会、企业的颁奖活动,保证能遵守鼓励、赞扬的目的,避免发生错误、消极、违规等行为,特别是有关不保证质量的产品评列。

——内务部加强检查、监察行政纪律、纪纲;研议、修正、补充有关行政改革指数评估标准结合民众满意度的规定,保证公开、透明、防贪污;主持、配合各相关部委重新检查现行有关部、部级机关组织架构、功能、任务等议定,并于2018年第二季呈政府做出符合于已获政治局通过至2025年全国媒体管理开发规划提案的媒体机构的各项议定修正草案;快速拟定并呈政府颁布对向企业、业者颁奖、名号的组织的管理规定;在此议定颁布前,将处理措施快速报告政府总理;加强有关宗教的国家管理工作,配合相关主管单位及时整顿,防止各个违法利用信仰的宗教行为。

——国防部、公安部继续建立、巩固全民国防阵势、人民安全阵势;主动观察世界、区域与国内情形,及时参谋建议党、政府因应措施、方案,不让我国处于被动情境。

——外交部做好高层对外活动;主动、积极与各国、合作伙伴深化实质关系。

——通信新闻部加强有关媒体的国家管理工作,提供及时信息,创造整个社会的同心;依已获第十一届中央执委会、政治局决定至2025年全国媒体管理开发规划提案以及政府分别于2015年4月5日、2017年8月9日、2018年1月24日颁布的第25/NQ-CP号决议、第75/NQ-CP号决议、第08/NQ-CP号决议的指示立即决定把部与企业、属部管理的各协会属下媒体机构合并成一个报社、一个杂志机关。通信新闻部部长依其权责决定媒体机关名称。

——各相关部委密切配合政府办公厅继续为2018年召开的专题会议做好准备。

十一、有关2016年至2020年阶段剩下的中期公共投资资金计划分配方案

责成计划投资部接受政府成员意见,完善2016年至2020年阶段剩下的中期公共投资资金计划分配方案以及政府的签呈草案,并报告政府总理研议通过;责成计划投资部获政府授权代表政府向国会常务委员会报告。

十二、有关调整胡志明市铁路第1号线(槟城—仙溪)、第2号线(槟城—参良)计划的投资总额

政府办公厅配合交通运输部争取政府成员有关政府的调整胡志明市铁路第1号线(槟城—仙溪)、第2号线(槟城—参良)计划的投资总额的签呈草案等意见。

交通运输部主持、配合政府办公厅争取政府成员的意见,完善政府的签呈草案,并报告政府总理;在该基础上,责成交通运输部部长获政府总理授权代表政府于国会第5次会期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