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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外交部发言人黎海平 |
越南外交部发言人黎海平就中国海事局2014年5月3日发出关于中国海洋石油981号钻井平台从2014年5月2日至8月15日在经纬为北纬15度29分58秒和东经111度12分06秒进行钻探作业的海事通告答记者问时表示:
“中国海事局在海事通告中所提出的海洋石油981号钻井平台作业的经纬度坐标完全位于越南大陆架和专属经济区,距离越南海岸线约120海里
越南拥有足够的历史证据和法律依据来肯定自己对黄沙和长沙两个群岛的主权以及对大陆架和专属经济区的主权权利和管辖权,完全符合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外国公司未经越南政府许可在越南管辖海域从事任何活动都是非法和无效的,越南坚决反对此行动”。
有关上述问题,越南石油集团2014年5月4日向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致函,强烈反对此行动并坚决要求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立即停止这些非法活动,将海洋石油981号钻井平台撤离越南海域。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上述行动违背了两国国家石油集团之间的合作精神,违反了国际石油行业的运作惯例以及越南-中国友好合作方针。
越南石油集团要求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不再进行类似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