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n Giang
  • Binh Duong
  • Binh Phuoc
  • Binh Thuan
  • Binh Dinh
  • Bac Lieu
  • Bac Giang
  • Bac Kan
  • Bac Ninh
  • Ben Tre
  • Cao Bang
  • Ca Mau
  • Can Tho
  • Dien Bien
  • Da Nang
  • Da Lat
  • Dak Lak
  • Dak Nong
  • Dong Nai
  • Dong Thap
  • Gia Lai
  • Ha Noi
  • Ho Chi Minh
  • Ha Giang
  • Ha Nam
  • Ha Tinh
  • Hoa Binh
  • Hung Yen
  • Hai Duong
  • Hai Phong
  • Hau Giang
  • Khanh Hoa
  • Kien Giang
  • Kon Tum
  • Lai Chau
  • Long An
  • Lao Cai
  • Lam Dong
  • Lang Son
  • Nam Dinh
  • Nghe An
  • Ninh Binh
  • Ninh Thuan
  • Phu Tho
  • Phu Yen
  • Quang Binh
  • Quang Nam
  • Quang Ngai
  • Quang Ninh
  • Quang Tri
  • Soc Trang
  • Son La
  • Thanh Hoa
  • Thai Binh
  • Thai Nguyen
  • Thua Thien Hue
  • Tien Giang
  • Tra Vinh
  • Tuyen Quang
  • Tay Ninh
  • Vinh Long
  • Vinh Phuc
  • Vung Tau
  • Yen Bai

2010年7月中央政府定期会议决议

08:55 | 2010/08/29

中央政府

___________

编号: 30/NQ-CP

 

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

独立—自由—幸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1088日,于河内

 

20107月中央政府定期会议

 

决议

 

2010834日,政府召开7月定期会议,就以下问题进行讨论并做出决议:

1、政府讨论并通过以下报告:20107月和头7个月的经济社会情况;世界经济和越南经济形势预测;政府6月定期会议决议和7月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7月监察、信访、投诉处置,反腐斗争等工作;由计划投资部、政府监察总监察长、政府办公厅主任—部长和内务部部长呈递关于7月行政改革工作情况等报告。

20107月和头7个月,经济社会情况继续良好转变:宏观经济维持稳定;财政收入相当高;投资资金发放进度较快;出口增加,入超减少;存款利率和贷款利率趋向下跌;工业、农业和服务业产值良好增长;行政改革,信访、投诉处置、反腐斗争工作得到推动;政治、社会稳定和国防、安全得到保障。

为胜利实现2010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政府要求各部门、地方政府配合指导展开于2010115日颁行的03/NQ-CP号决议、于46日颁行的18/NQ-CP号决议和年头以来政府每月定期会议决议中所提出的具体措施,并着重于以下若干工作:

- 稳定宏观经济:控制物价,建立生产和日常必需品价格的管理机制,严格处置价格管理违犯行为;把握国内外货品和服务市场的演变,找出合理的供求调整方案以稳定市场及避免投机和物价不合理上涨;通过商品的生产活动、控制上市价格、组织商品分配系统来扩大物价管理范围。

- 工商部主持与配合各部门、地方继续实施促进工业生产、推动出口、限制进口、发展辅助工业以便加大出口和减少入超、着重发展国内市场等措施。

- 卫生部主持与配合工商部、财政部和各地方政府尤其是中央直辖市检查和监督牛奶和医疗药品的生产、进口活动;管理产品的注册价格和上市价格并提出具体的管理措施。

- 财政部主持与配合各部门、地方加强管理和有效使用国家财政预算;提升财政收入,将其超越预算;降低透支。

- 越南央行继续下调市场利率;合理调整外币贷款利率和越币贷款利率间的关系;稳定外币市场和比价,使之符合宏观经济;鼓励出口,限制入超,改善收支平衡和增加外币储备量。国家财政—金融政策委员会对国际与地区财政、金融市场演变所带来的影响做出评价并及时提出符合实况的宏观政策管理措施。

- 各部门、地方促进各工程与项目的资金发放进度;向重点工程和在2010年、2011年内可以完成的工程调动资金;向政府总理呈递有关属于资金来源于国家财政和政府债券并在2010年、2011年内有望完成但资金不足的工程与项目的资金调动计划。计划与投资部检查和监督上述项目的落实情况。

- 继续有效展开有关社会保障的政策和项目,包括消饥扶贫的国家目标、解决20062010年阶段和20112015年阶段的就业问题;颁行新的贫困水准;颁行和开展至2020年社会保障战略和20112020年对村民的社会保障提案;致力落实政府制定关于服务农业与农村发展的信用 政策以及鼓励企业投入农业与农村发展的政策;尽早完成农业与农村发展的总体规划旨在建立长期的农村建设计划。

- 确保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乃至国家重大政治事件的绝对安全;外交部主持与配合各相关机构展开第17届东盟峰会、东盟国防部长扩大会议及其它对外活动等的筹备工作。

- 各部门、地方尽快建立2011年和20112015年的5年工作计划;指导纪念河内——升龙1000周年的相关准备工作;举行各级党委大会和20062010年爱国竞赛大会;继续促进行政改革;加强监察、信访、投诉处置,反腐斗争等工作;向政府呈递以颁行已经生效的法律、法令文件。通信与新闻部和文化、体育与旅游部配合各地方严紧管理电子游戏服务系统;司法部检查同外国人结婚的手续,配合公安部探求抑制与处理非法的婚姻媒介和侵害妇女人格的行为。

- 通信与新闻部配合各相关机构指导各媒体单位宣传党和政府的政策与主张,乃至经济社会成就和国家重大事件旨在引起社会的广泛认同,鼓励人民和企业成功实现所提出的目标。

2、政府听取由政府办公厅主任—部长呈递关于越南造船工业集团(Vinashin)情况的报告

有助于国家造船工业发展和满足经济、国防安全要求的Vinashin的成立与发展是我国党和政府的确切主张。过去时间,该集团初步具备了职业能力强的技术人员队伍和先进的技术设备;1996—2007年的年增长率达35%—40%;然而,2008年以来,该集团的运行面临严重困难, 经营严重亏本。

由此,政府主张在国有经济、各财政与信用政策的协助下全方位重组该集团以稳定其运作和维持造船工业产业的核心地位。据此,目前的任务是:健全组织与领导机构;维持生产与经营活动;以合理措施克服财政方面的困难;有效实施所有者对国有企业和经济集团的职责等。

3、政府就以下问题进行了讨论:

3.1、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竞争力的提案:此提案分析了实况的缘由并提出了克服困难的措施,明显体现着我国经济所取得的成就乃至不足之处。

政府交予计划与投资部配合政府办公厅及其它相关机构听取与会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完善此提案并将其落实过程结合于以提高经济效率和竞争力为方向促进20112020年阶段经济结构转变;各部门和地方对20112015年经济社会5年发展计划做出补充。

3.2、发展职业培训:关于发展至2020年职业培训工作的决议草案,要明确每个阶段的目标,为建设每年和五年计划的具体政策打下基础;着重制定提高职业培训质量的各种措施,包括基础设施、教师队伍、培训课程、工作作风等,为提高国家在发展进程中的人力资源做出贡献。

政府交予劳动、伤兵与社会部主持与配合政府办公厅和有关机构听取与会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并呈政府总理批准与颁行。劳动伤兵与社会部配合教育部调整中、高等院校系统;制定教育与培训战略并向政府呈递。
         3.3、将越南建设成为信息技术强国

过去时间,信息传媒技术的基础设施和应用取得了巨大发展步伐,但仍未能满足国家的发展需求。由此,本领域需有突破性更强的政策。

政府交予通信与新闻部配合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听取与会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完善此提案呈政府批准。

4、政府讨论关于以下报告:

4.1、政府一致通过由内务部呈递关于不实行县级、郡级和坊级人民代表大会机制;交予内务部部长听取各政府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完善此报告并向政治局呈递。

4.2、政府一致通过于200834日颁行关于规定资源与环境部的职责、权限与组织结构的25/2008/NĐ-CP号议定的修改和补充议定草案;交予本部同政府办公厅配合完善此议定草案以及政府总理关于规定地质与矿产总局的职责、权限和组织结构的决定,向政府总理呈递。

5、政府讨论关于以下法律项目:

5.1、政府交予司法部配合政府办公厅及有关单位听取各政府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完善《首都法》和《防止人口贩卖法》;司法部部长受政府总理的委托,代表政府向国会常委会呈递这两法项目。

5.2、政府交予财政部主持与配合司法部、政府办公厅及其它有关机构听取各政府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完善《证券法》若干条款的修改和补充法草案;财政部部长受政府总理的委托,代表政府向国会常委会呈递本法草案。

5.3、政府交予政府监察总监察长主持与配合司法部、政府办公厅和有关机构听取各政府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完善《控告法》草案;政府监察总监察长受政府总理的委托,代表政府向国会常委会呈递本法草案。

 

 

政府代表人

总理

(已签字)

阮晋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