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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VGP |
政府有关对遭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民众提供补助的决议草案在3月份政府定期会议讨论审批。
汇报决议草案内容,计划投资部部长阮志勇表示,计划投资部已配合政府办公厅、越南央行及有关部门完善政府关于对遭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民族补助政策的决议草案,其中补助内容包括:
一、对革命有功者与受社会保护者自2020年4月至6月按月每个人多补助50万越南盾, 预计从国家预算拨发的总额为6.470万亿越盾,获补助人数431.5万人。
二、属于至2019年12月31日所制定符合于国家贫户标准贫户名单的贫户、临界贫困户自2020年4月至6月,按月每户补助100万越盾。预计从国家预算拨发的总额为6.730万亿越盾,获补助户数为224.4万户。
三、自2020年4月至6月无工资停工、劳动契约暂缓履行的劳工,按月每个人补助180万越盾。预算来源:国家预算,约5.400万亿越盾,获补助劳工人数为100万人。
四、雇主获社会政策银行无息申贷,贷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贷款上限一名劳工按月依区域区别的最低工资标准的50%,贷款用途:用于给付停工员工的3个月工资;其余部分将由雇主自行补付。补助总额为16.200万亿越盾,获补助的劳工人数300万人。
五、未符合享有失业津贴标准的被解雇的劳工、无签订劳动契约的失业者自2020年4月至6月按月每个人补助100万越盾。预算来源:国家预算,约15万亿越盾,获补助的劳工人数500万人。
六、按照政府总理2020年3月27日颁发的第15号指示暂停营业且年度报税的营业收入1亿越盾以下的个人经营户自2020年4月至6月,按月每户补助100万越盾,预算来源于国家预算,约2.280万亿越盾,获补助户数为76万户。
七、对于遭受疫情影响导致企业精简参加社保制度的劳工人数50%以上(含停工员),劳工与雇主得以暂缓缴纳退休及死亡给付的社保费,适用期间不超过12个月;预计暂缓缴纳的金额约6.500万亿越盾。
八、准予雇主依就业法规定利用失业保险基金来培训提高劳工职业水准,俾利疫情稳定后劳工可再回厂工作。适用期间最多3个月,按月每人支援金额上限100万越盾;预计援助金额3万亿越盾。
对此内容做出结论时,阮春福总理重申,政府高度同意本决议草案内容,同时强调补助原则仅适用于因疫情影响导致收入大跌、失业且无法维持最低生活标准的民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