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n Giang
  • Binh Duong
  • Binh Phuoc
  • Binh Thuan
  • Binh Dinh
  • Bac Lieu
  • Bac Giang
  • Bac Kan
  • Bac Ninh
  • Ben Tre
  • Cao Bang
  • Ca Mau
  • Can Tho
  • Dien Bien
  • Da Nang
  • Da Lat
  • Dak Lak
  • Dak Nong
  • Dong Nai
  • Dong Thap
  • Gia Lai
  • Ha Noi
  • Ho Chi Minh
  • Ha Giang
  • Ha Nam
  • Ha Tinh
  • Hoa Binh
  • Hung Yen
  • Hai Duong
  • Hai Phong
  • Hau Giang
  • Khanh Hoa
  • Kien Giang
  • Kon Tum
  • Lai Chau
  • Long An
  • Lao Cai
  • Lam Dong
  • Lang Son
  • Nam Dinh
  • Nghe An
  • Ninh Binh
  • Ninh Thuan
  • Phu Tho
  • Phu Yen
  • Quang Binh
  • Quang Nam
  • Quang Ngai
  • Quang Ninh
  • Quang Tri
  • Soc Trang
  • Son La
  • Thanh Hoa
  • Thai Binh
  • Thai Nguyen
  • Thua Thien Hue
  • Tien Giang
  • Tra Vinh
  • Tuyen Quang
  • Tay Ninh
  • Vinh Long
  • Vinh Phuc
  • Vung Tau
  • Yen Bai

2017年11月政府定期会议决议

15:19 | 2017/12/15

政府

image  

文号:131/NQ-CP

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

image

 独立-自由-幸福

2017年12月6日于河内

 

2017年11月政府定期会议决议

 

政府

依据2015年6月19日颁布的政府组织法;

根据政府2016年10月1日颁布关于政府工作条例的138/2016/ND-CP号议定;

基于政府成员及政府总理于2017年10月30日召开的2017年9月中央政府定期会议的讨论与结论, 

 

决议:

一、关于2017年11月和前11个月国民经济社会情形以及2017年1月1日第01/NQ-CP号决议执行情况

政府同意评估:2017年11月和前11个月国民经济社会情形继续积极转变。宏观经济保持稳定;通膨率获抑制,基本上保证经济平衡;贷款利率稍微下降。工业生产继续猛增,特别是加工制造业。服务业维持良好发展速度。吸引直接外商投资及新成立的企业家数亦猛增。出口继续增高,贸易顺差为480亿美元。文化、社会、环保、国防及安全等领域都获有效指导及执行。天灾防范及后果克服等工作都得到强烈及及时处理。对外及国际整合业务取得许多积极成绩。2017年亚太经合组织(APEC)领导人会议活动,特别是2017年APEC年会以越南整个政治系统及民众热心责任的配合、努力已成功、周到、顺利进行,创造出越南的印象,许多倡议已获通过,深受国际舆论高度评估,有助于增加越南在国际上的信誉。

此外,经济社会情形仍有许多困难与挑战:天灾,洪水造成重大损失,严重影响到民众生产与生活;公共投资拨款仍缓慢,生产经营仍有困难,许多社会问题仍导致社会舆论关切,例如儿童暴力、走私、仿冒货品、质量不好的产品、食品安全卫生等。一些地方的社会安全秩序仍演变复杂。交通事故及火灾等仍多次发生。

政府要求各部委、地方政府,特别是经济中心的地方于2017年剩下的月份,作出最高的努力,提高首长的角色,着重于强烈指导、调控各项所提的任务与措施;加强纪律、经营纪纲,加强行政改革,努力取得2017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与预算的各项目标、指针等最好、全面的成绩,其中着重于执行以下项目:

——越南央行密切观察国内外货币市场演变情形,主动提出各项适当的调控措施,特别是在今年年底及2018年戊戌春节。

——计划投资部主持、配合各部委、地方依2017年8月3日第70/NQ-CP号决议加速公共投资资金拨款与执行,保证完成2017年所获交代的公共投资资金拨款与执行;重新检查、评估使用亚洲开发银行或世界银行的IBRD所提供的低度优惠贷款的公共投资案件的效果(已签订及执行);建议并报告总理寻找适合的贷款资源;加强监察、检查,保证公共投资资金有效运用,防贪污、浪费及团队利益,继续依据政府第19/NQ-CP号决议及政府总理第26/CT-TTg号指示有效执行各项改善经营环境的任务与措施,加强展开经营登记的在线行政服务。

——财政部严格执行财政预算纪律;继续加强各项防治税收流失、移转价格、拖欠税款等措施;彻底节省经常支出;加强检查、监察有关价格、税费等法律规定执行情形;主持、配合各部委、地方政府密切监督价格及市场情形,加强检查、监督工作,提出适合措施来降低价格与市场变动;严格处理年底仿冒货品、贸易诈欺及走私等行为。

——工商部主动掌握各贸易伙伴国家的进口政策调整等信息,以利采取及时政策因应措施;密切监督货品供需情形,特别是基本生活用品,及时提出促进年底及2018年戊戌春节生产与消费的措施;保证提供在遭受天灾、洪水地方的民众足够的生活基本用品。

——各部委、地方政府、集团、国营总公司依已获批准的期程强烈进行民营化,及政府从国营企业撤资特别是在一些大型企业,保证依市场机制透明化、防漏失、消极、团队利益等情形。

——把企业发展与重组基金(现由国家资金投资与经营总公司管理)以及在2017年12月31日有余额的母子公司组合的母公司、国营总公司的母公司及经济集团的母公司的企业重组协助基金转由财政部依2017年11月16日第126/2017/ND-CP号议定第39条第4款规定的任务直接管理,目前先暂时于2017年12月10日前把上述基金的现金余额上交财政部;责成财政部辅导依2017年11月16日第126/2017/ND-CP号议定第44条及第48条规定的原则及相关规定进行结算。

——交通运输部于2017年12月内向总理报告各项BOT投资案整体情形,特别是前江Cai Lay BOT案;提出有效管理道路维修基金措施;主持、配合工商部、财政部及相关部委举办全国物流会议,以利讨论有关2018年第一季交通基础建设有效连结、降低成本等措施。

——农业与农村发展部指导有效执行已获核准的2017年至2020年农业重组计划;密切配合各相关部委、地方政府克服天灾、洪水的后果,以能尽早平稳民众的生活与恢复生产,不让民众挨饿、没有住宿的地方;快速完善第66/2014/NĐ-CP号议定有关天灾防范法施行细则修正草案,并于2018年第一季呈政府;加强检查、彻底防止违法的林业开采及使用目的转换;主动提出林业遭火防范措施,特别是在干季;准备召开全国天灾防范会议、国际有机农业论坛;主持并配合外交部、国防部、新闻通信部及沿海地区倡导、提高渔民的意识,强烈采取防范违法进入国外海域补渔的措施。

——教育培训部重新检查、整顿有关幼儿教育的国家管理工作;配合工商部、财政部、越南总工会及相关部委、地方政府提出有关在工业区内设立幼儿园的政策与机制建议,其中明确国家管理单位、团体与投资者的责任,并于2018年第一季内向总理报告。

——科技部着重于执行各项科技市场开发措施,其中着重于促进引进世界上先进国家的技术,并转交给国内企业;加强督促第16/CT-TTg号指示有关接进第4次工业革命的能力,并于2017年12月内向总理报告相关执行情形。

卫生部主持、配合相关部委及地方政府有效进行食品安全检查,特别是食品经营生产基地;及时发现、严格处置食品安全违规行为,并在大众传播媒体上公开公告。

——劳动、社会暨荣军部主持、配合教育培训部以及各部委、地方政府、团体加强检查、监督、坚决不让儿童暴力情形发生;主持、配合各相关部委准备举办有关儿童暴力防范措施的全国在线会议。公安部指导权责单位调查、严格处置儿童暴力行为。

——文化、体育及旅游部配合各地方有效执行全民团结、建立文化生活的运动;鼓励、呼吁民众参加建立越南人的健康文化生活,赞扬美德、人文道德;斗争、攻击消极、反感、不对的行为。

——国防部、公安部继续监督情形,主动采取措施来及时因应与处理,有效阻止国家安全破坏等企图,保证国防、国家安全与社会安全秩序。

——各部委、地方政府着重于指导、加强年底与2018年戊戌春节时打击罪犯、消防、反走私、贸易诈欺。

——新闻通信部指导各通讯社、媒体提供及时、充实、客观的国家经济社会情形、党主张、国家法律政策、政府、总理的调控情形等信息报导;严格处置利用舆论、媒体自由权、侵害国家利益及组织与民众的合法权利等违法行为。

——各部、部级机关快速执行政府2016年7月1日第85/2016/ND-CP号议定有关依层级保证信息安全规定所订定的任务;快速依政府2007年4月10日第64/2007/ND-CP号议定有关国家行政单位应用信息技术的规定进行信息技术专责单位组织、功能、任务等重组。其重组方向是责成现有的信息技术专责单位担任信息系统安全管理的参谋窗口,不让部、部级机关属下的单位间任务重迭情形发生。

——各部、部级机关应跟着政府于党中央及国会前所报告有关2018年调控、指导的三项核心内容;着重于评估实况,仔细分析属自己管理、负责的业务仍存在的困难、挑战、限制的原因,以利找出克服办法;重新检查相关法律机制、政策;提出每一产业、每一项目2018年的核心调控措施与任务,其中优先执行党中央与国会的决议所设定的各项目前与任务;配合计划投资拟定有关执行2018年国家预算与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的调控、指导主要任务与措施的决议草案;贯彻2018年更为有效、更为全面性及更为永续的指导、调控宗旨,立即克服调控、指导工作中的官僚情形。每一部委、地方政府选订具体明确的目标、任务,以利在2018年内努力完成,在每一产业、领域、地方都有明显的转变。

计划投资部负责汇整、完善有关执行2018年国家预算与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的调控、指导主要任务与措施的决议草案,并于2017年12月15日前报告政府总理。

各位政府成员具体指导,认真落实政府对国会的承诺,扎实展开国会各项决议,尤其是2018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草案。

二,关于部署落实2018年公共投资计划及2016-2020年中期计划。

计划与投资部配合财政部请示政府总理对以下事项作出决定:

2018年一些特殊项目的公共支出安排:包括2017年10月31日后新开工项目;截至2017年9月30日完成年计划的30%以下的中央预算专项项目。

2016-2020年中期计划下发各地方执行。

三,政府关于颁行落实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政治体系组织机构改革的决议和国会关于加快实行(2016-2017年)行政机构改革相关法律的24/2017/QH14号决议的行动计划决议(草案)。

内务部配合国会相关委员会、中央组织部、政府办公厅、司法部及有关部门听取政府成员的意见,制定具体任务表,确定执行机构和期限,完善决议草案并提请政府总理于2017年12月内颁行。

四,政府关于颁行落实中央十二届六中全会关于公共事业单位组织与管理体制改革的决议的行动计划决议(草案)。

五,政府关于颁行落实中央十二大六中全会关于新形势下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和保健工作的决议的行动计划决议(草案)

卫生部配合政府办公厅及有关部门听取政府成员的意见,制定上述决议草案,提请政府总理在2017年12月内颁行。

六,关于制定法律修改案和补充有关土地、建设、住房、环保、投资经营、规划等方面的法律,按党和国会的指导精神提出法律建设方案。

政府要求:

各部门及部级机构认真克服过去法律建设工作缓慢不到位的问题,指导专门机关按照党和国会的决议的要求,加强监督,按照职责范围提出法律建设方案,明确需修改和补充的法律政策,在2017年12月内提交司法部审阅。各部部长、部级机关领导提高个人责任担当,认真落实政府和政府总理的指导意见,对法律修改方案编制质量和进度负责任,向中央政府汇报工作。在制定法案过程中应向负责相关领域的副总理汇报请示。

司法部审阅各部门提出的法案,在2017年12月政府定期会议作报告。在此基础上制定2018年法律法令建设计划调整方案和2019年法律法令建设计划方案,并在2018年1月份定期会议上提交中央政府审批,尽早递呈国会常务委员会以予修正。对现行的法律文件颁行法执行情况进行初步总结并提出2018年内修改该法律的建议。

七,关于建议制定修改建设法、住房法、房地产经营法、城市规划法部分条款的法案;建议制定修改企业法、投资法部分条款的法案。

政府通过了建设部64/TTr-BXD呈文提出的法律修改方案和计划与投资部9880/TTr-BKHĐT号呈文。建设部、计划与投资部听取政府成员的意见和司法部审阅意见,完善修改法律提案并提交司法部审阅。

八,政府关于民间基金会的议定

政府通过制定上述议定草案的建议,司法部配合有关部门制定草案并提请政府审批。

九,关于处理有关增加越南盾存款保险设定资本条件的瓶颈

政府允许将越南盾存款保险按存款保险制进行评估排类,按照政府关于关于国有资本投入企业资本的91/2015/NĐ-CP议定,增加设定资本。

十,关于完成2017年计划内新开工项目报建手续

政府允许2017年计划内新开工项目在2017年12月15之前完成相关手续。

计划与投资部配合有关部门总结经验,分析原因,避免2018年再出现类似情况。

十一,医疗设备使用许可编号签发时间和有效期

鉴于卫生部的提议,政府允许延迟B,C,D型医疗设备使用许可编号签发时间和有效期。卫生部负责在2018年第三季度向政府提交修改36/2016/NĐ-CP号议定的议定草案。

十二,关于实施青化省特别贫困乡村扶持政策

政府赞同青化省人民政府的提议,延长青化省特别贫困乡村扶持政策实施时间。

劳动荣军与社会部研究修改相关规定,自国会常务委员会决议生效起,不再实行对特别贫困乡村的扶持政策。

十三,关于政府和政府总理提出的任务的落实情况及总理工作组11月工作情况。

工作组督促各部门、地方落实政府和政府总理提出的任务,政府总理要求各部门、地方继续抓紧落实政府各项决议和政府总理关于国企股份制改革、电子政府建设、行政改革等方面的指导意见。

各部门、地方考核并根据职责范围简化降低企业投资经营门槛,为企业营造有利的公正透明的投资环境。

各部部长、直接有关机构制定实施细节文件并提请政府、政府总理颁行,确保与2018年1月1日生效的法律统一进行。

十四,关于颁行越南石油集团财务管理制度的议定。

财政部配合司法部、政府办公厅及有关部门听取政府成员的意见,制定关于颁行越南石油集团财务管理制度的议定草案并于12月提请政府总理审批颁行。

十五,关于2011 -2020年人力资源开发规划与战略实施5周年报告

政府要求:

各部门、地方继续抓好落实2011 -2020年人力资源开发规划与战略;协调解决人力资源开发中发生的问题,设立国家人力需求信息系统。

计划与投资部作为国家人力资源开发的主要负责机关,配合劳动、荣军与社会部、教育部、卫生部及有关部门对人力资源开发规划与战略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建议政府采取符合市场要求的人力资源开发措施,并部署各部门、地方扎实展开2011 -2020年人力资源开发规划与战略。

十六,2016 -2020年公共投资结构调整方案(草案)以及至2025年工作方向

计划与投资部听取政府成员的意见,制定方案(草案)并提请政府总理在2017年12月内颁行。

十七,关于制定修改、补充77/2015/NĐ-CP号议定、136/2015/NĐ-CP号议定、161/2016/NĐ-CP号议定的议定《草案》。

计划与投资部配合有关部门听取政府成员的意见,制定议定《草案》,按规定于2017年12月上交政府审议。

十八,造船工业总公司资产管理

政府基本赞同财政部关于造船工业总公司资产管理报告。财政部配合交通部、政府办公厅及有关部门制定造船工业总公司资产统一管理的决议(草案),并提请政府总理审批颁行。

十九,政府关于汽车使用标准和定额规定的议定(草案)

财政部配合有关部门、地方对公车社会化、市场化制度进行评估并分析起影响,提请政府审议决定。

二十,政府关于施行规划法的决议(草案)

计划与投资部征求各有关部门、地方对决议草案内容的意见,配合政府办公厅征求政府成员的意见,完成制定政府关于施行规划法的决议(草案)并提请政府总理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