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n Giang
  • Binh Duong
  • Binh Phuoc
  • Binh Thuan
  • Binh Dinh
  • Bac Lieu
  • Bac Giang
  • Bac Kan
  • Bac Ninh
  • Ben Tre
  • Cao Bang
  • Ca Mau
  • Can Tho
  • Dien Bien
  • Da Nang
  • Da Lat
  • Dak Lak
  • Dak Nong
  • Dong Nai
  • Dong Thap
  • Gia Lai
  • Ha Noi
  • Ho Chi Minh
  • Ha Giang
  • Ha Nam
  • Ha Tinh
  • Hoa Binh
  • Hung Yen
  • Hai Duong
  • Hai Phong
  • Hau Giang
  • Khanh Hoa
  • Kien Giang
  • Kon Tum
  • Lai Chau
  • Long An
  • Lao Cai
  • Lam Dong
  • Lang Son
  • Nam Dinh
  • Nghe An
  • Ninh Binh
  • Ninh Thuan
  • Phu Tho
  • Phu Yen
  • Quang Binh
  • Quang Nam
  • Quang Ngai
  • Quang Ninh
  • Quang Tri
  • Soc Trang
  • Son La
  • Thanh Hoa
  • Thai Binh
  • Thai Nguyen
  • Thua Thien Hue
  • Tien Giang
  • Tra Vinh
  • Tuyen Quang
  • Tay Ninh
  • Vinh Long
  • Vinh Phuc
  • Vung Tau
  • Yen Bai

2018年7月份政府定期会议决议

16:05 | 2018/08/15

政府

________

 

文号: 104/NQ-CP

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

独立-自由-幸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18年8月8日于河内

 

 

2018年7月份政府定期会议

 

__________

 

政府

依据2015年6月19日颁布的政府组织法;

据政府2016年10月1日颁布关于政府工作条例的138/2016/ND-CP号议定;

基于政府成员及政府总理于2018年7月31日至8月1日召开的7月份中央政府定期会议的讨论与结论,

 

决议:

一、有关教育法(修正)草案

政府同意通过教育培训部依教育法(修正)草案规定的期程补充提高幼儿老师培训水平自师范中专提升为师范高等院校政策;同时,依2013年宪法规定、第29-NQ/TW号(第11届)决议原则上同意对5岁幼儿、国立初中学生等进行学费免缴政策,以及对于属普及对象的私立学校的小孩、学生进行补助学费,特别是在特别艰困乡村、少数民族地区、偏远地区。教育部主持、配合财政部与各地政府确认依适当期程执行此政策的经费来源。

责成教育部继续征询民众、专家、科学家有关本法草案的意见,特别是国家高中考试举办;并配合民族委员会、民族议会重新检查考试问题;主持、配合司法部、劳动、荣军暨社会部以及相关部门接受政府成员的意见,完善教育法(修正)草案,并于呈国会前向政府总理报告。

二、有关大学教育法若干条文修正补充草案

政府同意教育培训部有关重新检查、修正大学教育法若干条文修正补充案等相关法规,以利保证其同步性、与法律系统一致,解决大学自主机制执行所衍生的障碍;对于国立自主大学教育基地补充学校董事会规定,并有主管机关任务执行功能、监督大学所有活动,未来取消主管部门机制,教育培训部仅着重于大学教育行政管理工作。

责成教育部继续征询民众、专家、科学家有关大学教育法若干条文修正、补充草案的意见;主持、配合司法部、劳动、荣军暨社会部、政府办公厅以及相关部门接受政府成员的意见,完善教育法(修正)草案,并于呈国会前向政府总理报告。

三、有关啤酒类负面作用防范法草案

卫生部主持、配合司法部、财政部、政府办公厅与相关部门接受政府成员的意见、政府办公厅的审核意见,其中不建立啤酒类负面作用防范基金;整理、完善该法草案,并于呈国会前向总理报告。

四、有关刑事案执行法若干条文修正补充草案

公安部主持、配合司法部、政府办公厅与相关部门接受政府成员的意见、司法部的审核意见、政府办公厅的审查意见,整理、完善该修正草案,并于呈国会前向政府总理报告。

五、有关第77/2015/NĐ-CP号、136/2015/NĐ-CP号等议定有关公共投资法若干条文施行细则、第161/2016/NĐ-CP号议定有关2016年至2020年阶段国家目标计划的若干案件投资兴建管理的特别机制规定等修正补充草案

计划投资部主持、配合财政部、政府办公厅接受政府成员的意见,完善该等议定草案,其中仅规定属于政府权限的内容,并呈总理研议并于2018年8月内签发;同时对于需要请示建议国会常务委员会意见的内容提出建议,并报告政府总理。

六、有关2018年7月份与本年前7个月的经济社会情况,第01/NQ-CP号决议有关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主要措施与任务以及2018年政府预算等执行情况

政府一致评估:本年7月份与本年前7个月经济社会情况继续呈现积极趋势,宏观经济稳定,通膨得到抑制。利率、汇率、外汇市场相当稳定。虽遭受许多天气不利的条件,农业仍呈现较好增长,特别是北部地区与中部沿海地区。工业猛增,本年7月份工业生产指数增长14.3%。商业、服务业继续趋于较好增长,货品零售总额与消费服务营业额增长11.1%,来越的国际旅客人数增长25.4%。出口金额增长15.3%,其中本国企业增长18.7%。预算收入增加。注册与到位的外商投资总额较好。经营环境继续获改善,其中越南全球革新指数在126个国家与地区中位居第45位,较2017年增加2位,是从来最高地位;越南永续发展指数在156个国家与地区中位居第57位,增加11位,在东盟区域内排第3名;越南物流服务效率指数较2016年增加25位,在160个国家中位居第39。许多庆祝7月27日荣军、劣士纪念日71周年活动已隆重、周到、切实进行。各项社会安生、就业、减贫、医疗等政策得到重视,并有效落实。第4次工业革命促进活动、加强利用科技、创新合作、协助建立并开发创业生态环境等计划继续加强。国防、社会秩序安全继续得到保障。对外、国际整合等工作得到重视。

除了已取得的成绩外,我国经济事业仍面对许多不及之处、困难与挑战。世界上的基本用品价格变动,有增加的趋势,增加我国通膨压力。大国间的贸易纠争更加恶劣,各国贸易保护、非关税障碍的趋势使我国生产经营与出口遭受影响。国家预算投资资金拨款速度与国营企业重组、民营化计划速度仍较慢。台风、洪水等天灾演变复杂,对民众生活与生产活动产生消极影响。环境污染、砍伐林木、交通事故、消防等情况仍普遍发生。

政府坚持依党、国会等决议所提的2018年计划任务与目标,其重点为抑制通膨、维持宏观经济稳定、经济发展结合环保,特别是维持民众生命安全,巩固社会信心、市场信心、企业信心;要求各部长、部级机关首长、各省、中央直辖市人委会主席指导有效、同步执行党、国会、政府各项决议,特别是第01/NQ-CP号、第19-2018/NQ-CP号、第 35/NQ-CP号等决议以及政府定期月会的决议所提的各项目标、任务、措施;直接强烈指导,有效执行辖管的产业、地区各项任务与解决方案;集中处理困难、障碍,并提供生产经营发展顺利条件;加强督促、检查任务执行情况,其中着重于执行以下内容:

——计划投资部、财政部、工商部、越南央行,宏观经济调控组等部门密切观察国际与国内动态,配合采取及时、和谐、有效的宏观经济调控措施。物价调控指导委员会也监督基本用品市场演变情况,有异常动态时及时处理衍生问题。政府于2018年内尚未考虑调整由政府管理的电价与若干基本公共劳务项目价格。

——各部门、地方政府继续改善经营环境,加强行政作业改革来协助企业发展;创造社会信任,吸引外商投资,特别是具有全球价值链的大规模外商投资者;加强协助国内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提供厂商申贷发展生产经营顺利条件,加强配合严格监控、防止低质废料、落后技术进口情况;快速分类、放货、检查、整顿过去以来废料进口许可核发工作。每一位部长、机关首长应集中严密指导、及时处理障碍,重新检查,以利不让重迭、责任不清等情况发生,对于绩效不佳的案件管理单位进行重组,加强依原定计划进行公共投资资金拨款。

——越南央行继续主动弹性调控货币政策,密切配合财务政策与其他宏观政策;同步执行各项外汇管理措施,平稳外汇市场,继续弹性调控汇率,符合市场供需动态,平衡宏观与通膨抑制等目标;对跨境服务相关的电子支付方式采取管理措施;监控消费信贷余额质量,特别是各个消费信贷公司、人民信用基金等活动;加强金融机构重组,结合坏帐处理,保证银行系统安全。

——计划投资部快速向总理报告2016年至2020年中期公共投资计划执行3年初步评估情况,以利完善,并依规定报告国会,成立督促、检查公共投资资资金拨放情况的工作小组。

——计划投资部、财政部快速向政府呈送2019年国家预算与经济社会发展计划草案。计划投资部主动拟定2019年增长计划。

——财政部配合各地政府有效执行国家预算收入任务,保证达到以及超过预算额度;加强财政纪律、纪纲,缩紧国家预算支出管理,特别是会议、国外公出等支出;强烈同步执行各项防走私、贸易诈期行为、假货、仿冒货、质量不佳的货品等措施;快速向政府报告国家5年财政计划执行初步评估情况,以利依规定呈报国会;同步执行各项证券市场有效永续发展措施;研议提出有关讨债活动的法律规定修正等建议。

——公商部进行出口市场重组,结合着重于开发本国市场;主动提出措施来 因应各国、越南大型伙伴间的贸易纠争所引起的不利影响;快速结束谈判、签订RCEP、EVFTA等贸易协议;同时促进双边合作,以利有效利用已签订的贸易协议所带来的效益,扩大、多样化出口市场,尽量开发仍有发展余地的市场;主动执行各项措施来保证给经济社会发展与民众生活足够供电,特别是南部地区;着重于处理重点发电案的困难与障碍,同时合理开发再生能源,以利保证未来供电;依规定将再生能源电力案列入电力发展规划;指导越南电力集团投资、开发现代的整套电力输送网络系统,加速各电力发电案兴建进度,特别是风电、太阳能电等案件;快速把向国外购买的电价向总理报告;加强监控进度,处理困难、障碍,促进执行进度,并将各工程、案件投入运作;主持、配合建设部与相关地方政府重新监控、检查各水力发电的水库、水池安全与质量,详细确定洪灾季节中水库安全保证、调节、管理的责任,以利保证下游的居民生命与资产安全;总体评估各水力发电厂的水库安全保障工作,并于2018年8月内向总理报告。

——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加强农业重组,结合建立新乡村模式;有效执行第57/2018/NĐ-CP号议定,吸引厂商投资开发农业经济,提高农民收入;密切观察天气演变情况,各河、溪、湖、水库等水位,检查各防堤、水利工程的安全,特别是大型的水池、水库,坚持不准有事故的水池、水库储水;密切配合工商部与地方政府提出水利水池、水力发电水库的管理规则;主持、配合中央天灾防范指导委员会成员重新检查,主动提出天灾防范与后果克服等措施;配合资源环境部、各相关机关与地方政府成立灾防检查团,鼓励老百姓搬迁到高危机土石流地区之外,保证民众生命安全;辅导民众重新种植遭受台风、洪水影响的稻米、蔬果;有效监控淹水地区的疫病、农作物、动物养殖;继续配合各沿海地区强烈指导,倡导、检查,并严格处理违反欧盟有关水产捕捞规定等情况;配合相关地方政府提出自由移民管理措施,特别是西北与西原等地区;协助各地方政府有效执行各项贸易促进活动,加强国内外农产品销售情况。

——建设部配合各地方政府重新检查各项规划,并对有土石流危机的房屋等建筑物提出解决方案;对于在大都市老旧的公寓提出预警及解决措施,密切监督房地产市场动态,以利提出适当及时的对策;开发社会房屋,监察、督促各机关总部依计划搬迁到都市区外。

资源与环境部配合有关部门、地方加强环保监督,严厉处罚违反环保法律规定的行为,确保人民生活环境安全;总结评估《至2020年越南海洋战略》实施10周年,向政府汇报;制定新形势下海洋战略。加强农业用地、林业公司林用地专用审批的监督。优化灾害预警工作。继续落实政府的120/NQ-CP号决议;76/NQ-CP号决议。严查严处非法开矿、非法材料等行为。

交通部配合公安部、有关部门及各地方加强运输业监督,规范运输服务业;彻底解决交通安全隐患“黑点”,确保交通安全。加快重要交通项目实施,配合有关地方解决交通发展瓶颈。国家交通安全工作指导委员制定交通安全保障规定,2018年8月份内向政府总理请示。

文化体育与旅游部重点做好旅游发展工作,整顿旅游业旅游服务,吸引游客,确保实现旅游业增长目标,加强道德教育。

教育部在新学年开学前对全国学校尤其是偏远地区学校卫生条件、供水等方面进行排查。明确国家统一高考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完善教育管理体系。听取专家和人民的意见,总结经验,克服不足,严厉高考流程监督,配合公安部严查严处违规行为。

卫生部配合有关地方加强疫病预防工作,强化人民健康保障和医疗服务,整顿医院卫生问题,配合有关部门展开食品安全监督。

劳动,荣军与社会部继续配合各地方落实民生保障政策和扶贫政策,尤其对受自然灾害影响的地区。提高农村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根据市场要求调整职业培训。

民族事务委员会配合劳动,荣军与社会部及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少数民族和特少数民族特别扶持政策。配合有关部门核查确定现有民族成分。

内务部指导各地方按照中央十二大六中全会决议精神,精简行政机构,举办县级行政单位组织方案意见征求会议并向政治局汇报。

司法部配合公安部、财政部、工商部、央行及有关部门制定虚拟货币管理规定。

公安部指导各地方单位跟踪形势,确保各重点工程和社会政治活动安全,特别在国庆73周年期间。努力打击罪犯,依法严厉打击“黑钱庄”。配合相关职能机关进行调查,及时处理非法进口排废物的行为。

国防部掌握国内外形势,及时提出应对突发情况的措施,配合地方政府协助人民群众救灾抗灾,尽快消除战争余雷,寻找河江省位川地区烈士遗骸。

各部部长、领导按照党中央批准通过的至2025年全国新闻报道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的方案,加快落实新闻机构重组工作。

通讯与传媒部加强新闻报道工作管理,指导新闻报道机构积极宣传党、的路线和政府的法律政策以及政府和政府总理指导意见。积极回应社会舆论关注的问题,及时批驳敌对势力歪曲信息和攻击性言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强宣传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活动。加强电信行业管理,大力展开2016 -2020年信息技术目标计划;配合政府办公厅构建和展开电子政务,利用信息技术将各部门和地方连接起来。

各部门、地方继续优化行政组织机构,构建精简高效的政务生态, 改进组织和管理体系,按照党十二大六中全会决议精神,提高公共事业单位工作效益,严厉践行党十二大四中全会关于加强党内建设和整顿,防止思想政治、道德和生活作风腐化变质的决议。加快行政改革,严格行政纪律,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建设。

七,关于在义安省南弹县兴建胡志明主席纪念馆的经费问题

政府同意挪用义安省10%预备资金在在义安省南弹县兴建胡志明主席纪念馆。

政府总理委托计划与投资部部长代表政府向国会常务委员会请示将该项目列入2016 -2020年中期公共投资计划。

八,关于2018年各部门、地方之间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和预算调整方案

政府赞同2018年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和预算调整方案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和预算调整方案。

政府总理委托计划与投资部部长代表政府向向国会常务委员会报告2018年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和预算调整方案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和预算调整方案。

九,关于中期公共投资(2016 -2020年)外资资金预备费用于越南盾存款保险。

政府同意计划与投资部部长受政府总理委托向国会常务委员会审批决定将中期公共投资2016 -2020年)外资资金预备费用于“银行现代化和信息管理系统”项目,合算未拨款的越南盾存款保险(世行资金)615.3万美金列入中期公共投资(2016 -2020年)计划。

十,关于补充2017年已签批的种植物种苗采购经费及授权提请国会常务委员会审批决定对每年国家种植物种苗储备补充经费。

政府赞同财政部关于请示国会常务允许将2018年中央预算预备资金的1970亿越南交予农业与农村发展部用于不缺2017年已下发的种植物种苗储备。政府总理授权财政部部长向国会常务委员会汇报。

政府总理代表政府审批补充每年国家储备的费用,决定向国会常务委员会汇报工作授权。

十一,关于零关税区机动车税收处理

 

关于零关税区机动车税收处理方案 政府赞同财政部的建议,准许劳宝特别经贸区和斜拉桥国际口岸经济区企业无需缴纳进口汽车尽快关税,全面实行进口商品管理政策。

财政部提前政府总理决定按照134/2016/NĐ-CP号规定第一条免征上述车辆进口关税。

 

十二,关于采取生产不稳定性补贴和确定建筑工程人工单价

 

政府同意对2005 -2015年5月15日使用政府预算的建筑工程人工单价采取不稳定性补贴措施。

十三,关于越南高速公路开发投资总公司财务结构和运营情况

政府准许越南高速公路开发投资总公司继续践行政府总理关于越南高速公路开发投资总公司5个高速公路项目投资资金结构调整的2072/QĐ-TTg号决议。交通部考核检查报告数据,对数据准确性负责任。交通部部长,交通部党组数据受政府总理委托向政治局报告。

十四,关于实行扶持宁顺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民生的特殊政策(2018 -2023年)的决议草案

计划与投资办配合政府办公厅及有关部门听取政府成员意见,允许宁顺省电价优惠政策延长至2021年;制定实行扶持宁顺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民生的特殊政策(2018 -2023年)的决议草案并于8月20日前提请政府总理签署下发。

十五,关于法律法规细则文件以及有关减少简化专业检测手术及市场准入条件的文件颁行情况

关于关于法律法规细则文件颁行情况

要求各部部长、部级机构领导指导解决法律法规细则文件制定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协调配合,妥善处理工作中意见分歧问题。尽快制定法律法规细则文件,根据职责范围或提前政府决定颁行。主动制定即将生效的法律法规实施细则文件草案,确保细则文件与法律法规同时生效。

司法部配合政府办公厅监督考核法律法规细则文件制定工作,及时向政府、政府总理提出建议。

关于减少简化专业检查手续及市场准入条件的文件颁行情况

减少简化专业检查手续及市场准入条件必须做到有实效,解决当前存在的瓶颈,利用科技进步减少人民和企业经营成本。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狠抓落实政府总理关于加强专业检查业务改革和简化市场准入条件的20/CT-TTg号批示。尽快制定减少专业检查项目及市场准入条件的方案,按照职责范围颁行或提前上级机关决定颁发。